单位介绍:
为开发区管委会公益一类正科级事业单位,负责承担辖区内除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职能外的综合执法职能。以管委会的名义,具体负责行使下列有关行政处罚职权:
1、行使建设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2、行使住宅与房地产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3、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实施水污染、大气污染、固体废物污染和噪声污染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4、行使农业、粮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5、行使林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6、行使水利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7、行使海洋与渔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8、行使民政、残疾人事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9、行使旅游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10、行使科技、教育、体育、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文物)、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11、行使民族宗教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12、行使交通管理方面(除交通运输权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13、行使市政园林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14、行使食品药品卫生、医疗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环境卫生等食品、药品和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15、行使安监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16、行使劳动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17、行使司法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18、行使发展改革、物价、财政、金融、经济发展、信息化、经贸、人防、统计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19、行使与以上行政处罚权相关的行政监督检查权,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相应行政强制措施权;
20、履行法律、法规、规章或者省、市人民政府规定其他行政管理职责。
大队核定编制45名,其中大队长1名、副大队长3名,处室中层2名,中队正副队长各2名。经费由财政全额拨款,独立预算。
单位领导:
阮旭聪副大队长 主持综合执法大队全面工作,具体负责党风廉政、绩效考核、机关党建、法制监督、执法监察等工作。分管综合处、法制监督处,监察一中队、监察二中队等四个处室。
周峰副大队长
滨海六路2180号旭日小区25幢302室。
内设处室:
(一)综合处 85851518
负责大队文秘、财务、机要、信息宣传、政务公开、行政后勤等行政事务工作。
(二)法制监督处 85851506
负责行政处罚决定审查审批、组织听证、大队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大队规范性文件调研起草、行政应诉和联合执法组织实施工作。
(三)监察一中队 85851503
负责文教体育、民政卫生和计划生育等社会事务类较大以上行政处罚案件的查处工作和组织实施社会事务类专项整治活动。
(四)监察二中队 85851507
负责市政环保、人力资源、安全生产监督等经济、建设类较大以上行政处罚案件的查处工作和组织实施经济建设类专项整治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