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规划建设产业集聚区,是我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拓展新的发展空间、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增强综合实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战略举措。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这一重大决策部署,科学推进温州浙南沿海先进装备产业集聚区开发建设,加快温州实体经济振兴和民营经济转型,提升大都市区综合竞争力,实现经济社会“赶超发展、再创辉煌”目标,根据省级产业集聚区发展的最新精神和要求,特编制《温州浙南沿海先进装备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
本规划是指导温州浙南沿海先进装备产业集聚区(以下简称“浙南沿海产业集聚区”)建设和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是相关专项规划编制的重要依据;规划重点是明确浙南沿海产业集聚区建设的目标定位、空间布局、核心区块建设、主导产业培育、重大项目招商、资源要素保障、体制机制创新等。
规划范围。分规划控制区、重点规划区、核心区块三个层次。其中,规划控制区是产业集聚区发展需要统筹规划和控制的区域,涵盖重点规划区及其周边需要统筹协调的区域。具体包括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局、龙湾区、瑞安市、平阳县的沿海区域,面积180平方公里。重点规划区是产业集聚区的重点建设区域,以规划新的发展空间和产业功能区为主,兼容部分已用地和生态用地,具体包括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局、空港新区产业区块、瑞安塘下产业区块、瑞安阁巷产业区块、平阳宋埠产业区块,面积57.74平方公里。核心区块是近期要集中力量推进重点开发和优先开发的区域,是带动整个产业集聚区发展的龙头,具体包括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局的滨海园区和金海园区部分区块,面积29.8平方公里。
规划期限。近期到2020年,为规划重点期;远期到2025年;规划基期为2013年。
规划依据。《浙江省产业集聚区发展总体规划》(浙政发〔2010〕45号)、《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产业集聚区建设的若干意见》(浙委办〔2010〕74号)、《浙江省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编制导则》(浙发改地区〔2010〕260号)、《浙江省产业集聚区产业准入指导意见》(浙发改地区〔2010〕1049号)、《省级产业集聚区提升发展建议方案》(浙发改地区〔2014〕171号)等,并与浙江省、温州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纲要、主体功能区规划、产业带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建设规划、生态功能区规划、海洋功能区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等相衔接。
一、发展背景与基础
(一)发展背景
落实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国家战略需要新支撑。温州沿海区域是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重要组成部分,区内海洋资源丰富,开发潜力巨大。加快推进浙南沿海产业集聚区建设,将有效推动我省海洋经济发展,为深入落实国家战略发挥支撑作用。
推进全省四大都市区协调发展需要新空间。在浙江省委省政府明确的四大都市区中,杭州和宁波都市区的综合实力明显强于温州都市区,并且发展差距有逐步扩大的趋势。规划建设浙南沿海产业集聚区,有利于做大做强中心城市,提升温州都市区的集聚与辐射力,对推进全省都市区协调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打造浙南地区发展高地需要新抓手。目前,相对浙北环杭州湾地区,浙南地区的发展较为滞后,赶超发展的要求非常迫切,亟需打造一个战略高地,为浙南地区发展发挥带动作用。温州沿海区域是我省对接海西经济区和台湾地区的桥头堡,加快这一区域发展,建好浙江“南大门”,对于加强对台合作、促进浙南地区崛起具有战略意义。
再创温州实体经济发展优势需要新平台。近年来,温州实体经济面临前所未有的困难。加快经济转型升级,重塑实体经济基础,是温州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第一要务。规划建设浙南沿海产业集聚区,作为实体经济投资兴业的重大平台,吸引民资、外资、国资大项目、好项目落户温州,对于激发温州民营经济新活力、再创实体经济新优势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二)优化沿海开发布局
在温州沿海重点区块基础上统筹南北两个产业集聚区布局。温州沿海重点区块布局分为南北两个组团。其中北部组团包括状元岙港区、大小门岛港区、乐清湾港区等温州港三大核心港区,还有乐清经济开发区、乐清柳白新城、温州市瓯江口新区、洞头本岛、洞头大门海洋经济示范区;南部组团包括温州空港新区、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局、瑞安滨海新区、瑞安江南新区、平阳鳌江新区、苍南龙港新区,具备分设南北两个产业集聚区的基础条件。浙南沿海产业集聚区范围选划应结合温州沿海重点区块布局,与瓯江口产业集聚区范围的调整优化进行统筹考虑。总体上,两个产业集聚区以瓯江南口为界,瓯江以南区块纳入浙南沿海产业集聚区,瓯江以北区块纳入瓯江口产业集聚区。
优化调整瓯江口产业集聚区范围。在原瓯江口产业集聚区的基础上,调出洞头本岛、龙湾中心区、温州空港新区及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局,调入乐清经济开发区拓展区、乐清柳白新城。调整后的瓯江口产业集聚区范围包括瓯江口新区和乐清市、洞头县的部分区域,总面积340平方公里。调整后的瓯江口产业集聚区包括发展潜力大的瓯江口和综合实力强的乐清市,有利于后备资源优势和电工电气、节能环保等产业发展优势紧密结合,推进产业集聚区实现高质量发展。
明确浙南沿海产业集聚区范围。包括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局、龙湾区(空港新区)、瑞安市、平阳县的部分沿海区域,并加强与苍南沿海区块的联动,总面积180平方公里。将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局这个市本级区块纳入浙南沿海产业集聚区,有利于提高市区竞争力和统筹力,推进温州大都市区建设;将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局纳入,有利于发挥其国家级开发区的优势,成为辐射带动浙南沿海产业集聚区整体发展的核心区块;同时新纳入区块的现状开发水平总体较高,有利于依托现有发展基础,推进产业集聚区的加快建设。
(三)基础条件
发展空间十分充裕。浙南沿海产业集聚区拥有大量可开发建设的滩涂资源,后备土地非常丰富。集聚区内及周边已规划建设丁山、宋埠—西湾、飞鳌、西湾南片和北片、江南海涂等围填海工程,围填海面积百余平方公里,适宜大规模集中连片的开发建设。
基础设施日趋完善。浙南沿海产业集聚区内多式联运的基础设施框架已初步形成,拥有规划建设中的沈海高速公路复线、新104国道、G228国道等沿海道路交通大通道,以及上望码头作业区、南岸码头作业区、鳌江作业区、巴曹作业区、西湾码头作业区等港口。电力、供气、水利、通信等基础设施保障能力也在不断增强。
产业基础较为扎实。浙南沿海产业集聚区内拥有多个产业平台,汽摩配、机械制造等装备制造业已经形成了良好的发展基础,2013年重点规划区实现工业总产值312.8亿元,其中战略性新兴
产业占比达21.3%。同时,在温州多个省级开发区均已基本开发完毕的情况下,企业落户浙南沿海产业集聚区的需求将更加强劲。 产城融合条件较好。一方面,浙南沿海产业集聚区空间上紧邻现有的城市(镇)中心区,能够充分共享老城(镇)区的供电、供水、排水等市政设施和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设施。另一方面,浙南沿海产业集聚区本身也是按照沿海产业新城的理念在规划建设,城市用地和产业用地联动布局,具备良好的产城融合条件。
二、总体思路与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产业集聚区发展的最新要求,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和“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立足温州特色产业基础和沿海区域资源条件,以先进装备制造业为主导方向,突出“浙商回归”、“省际边界”、“对台合作”三大发展主题,坚持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先行,不断优化发展环境,加快吸引一批大产业、大项目、大企业落户,加强与瓯江口产业集聚区错位与互补发展,成为温州经济转型升级和大都市区建设的核心平台,为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发挥重要支撑作用。
(二)战略定位
力争通过10多年的不懈努力,将浙南沿海产业集聚区建成:
浙江民营经济转型升级的示范区。把浙南沿海产业集聚区打造成振兴温州乃至浙江民营经济、实体经济的重大平台,坚持民资、外资、国资齐头并举,积极引进和培育“大、好、高、新”型产业项目。同时,鼓励和引导具有转型升级意愿的温州现有企业向浙南沿海集聚区集中,推动传统优势产业改造提升,为温州乃至浙江民营经济转型发展、实体经济复苏发挥示范作用。
浙南地区海洋经济崛起的引领区。依托温州南部沿海地区丰富的空间资源优势和较好的产业发展基础,以打造浙江“南大门”为战略重点,以先进装备制造业为主攻方向,加快引进大项目、大企业,打造浙南沿海区域发展新高地,为促进浙南地区经济崛起发挥引领和带动作用。
浙江对台合作交流的先行区。抓住海峡西岸经济区加快发展和温州民营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区建设的有利契机,发挥浙南沿海产业集聚区的“桥头堡”作用,重点在高新技术产业、航运与贸易、科技文化等领域,积极开展“先行试点”,加强与台湾地区的对接与合作,成为我省推进对台经贸合作和科技文化交流的前沿阵地。
(三)基本原则
浙南沿海产业集聚区建设应遵循以下原则:
突出核心,聚力发展。选择区位条件优、资源禀赋好、产业基础和配套功能完善的区块作为核心区块,加快推进重点开发和优先开发,集中力量,在要素配置、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重点支持核心区块,将其打造成为辐射带动整个浙南沿海产业集聚区建设与发展的龙头。
突出特色,集群发展。综合考虑浙南沿海产业集聚区以及整个温州地区的产业基础、市场潜力、政策导向等因素,优选综合条件最佳的特色产业作为集聚区的主导产业,加大支持力度,重点培育发展。以吸引大项目落地为先导,集聚上下游配套产业项目,形成完整产业链条,构建特色主导产业集群。
突出创新,高效发展。将创新作为浙南沿海产业集聚区建设发展的根本动力。一方面要强化体制创新,以建立完善顺畅、高效的管理体制为重点,推进核心区块一个主体的实体化运作,加快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发展环境。另一方面要强化科技创新,以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为重点,加快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建设,积极创新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技术产业发展。
突出生态,持续发展。坚持开发与保护相结合,根据浙南沿海产业集聚区的资源承载能力和环境容量,以及温州海岸带主体功能区划的要求,在维护区域生态安全格局的基础上,科学有序推进产业布局和城镇建设。加快现有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加强沿海区域及近岸海域生态建设和整治,节水优先,空间均衡,实现集聚区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相统一。
(四)主要目标
按照“一次规划、分步实施”的思路,浙南沿海产业集聚区发展目标可分为两大阶段。
1.近期目标(至2020年)
综合实力显着增强。到2020年,重点规划区当年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333亿元,2013—2020年年均增速约15.0%,占温州全市比重达8%左右,为区域扩大有效投资发挥重要作用;重点规划区实现生产总值240亿元,按可比价计算,2013—2020年年均增速约10%,占温州全市比重达5%左右,集聚区的综合竞争力和影响力明显增强,对区域经济发展的贡献度日益提升。
核心区块建设加快。到2020年,核心区块新增开发建设面积达7平方公里,内外交通网络逐步完善,开发建设框架初步形成。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生产性服务业等企业不断集聚,高端产业实现快速发展。主要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城市配套服务功能不断提升。产业功能区和城市功能区实现空间联动与功能互补,形成产城融合发展的良好格
局。核心区块2020年度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达到188亿元、生产总值190亿元、工业总产值520亿元,分别占重点规划区的56%、79%和87%,为集聚区整体发展发挥强有力的辐射带动作用。 主导产业日益壮大。重点规划区累计引进50亿元以上产业大项目5—10个,10亿元以上项目10—20个,集聚一大批市场竞争力强、且对集聚区主导产业链形成具有带动作用的优势企业。到2020年,重点规划区实现工业总产值650亿元,2013—2020年年均增速约11%,其中战略性新兴产业占比达36.8%以上,前三位主导特色产业主营业务收入占全部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85%以上,主导产业集聚效应逐步显现。此外,现代服务业也取得快速发展,服务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13.4%。
发展效益明显提高。集聚区创新能力不断增强,重点规划区R&D经费支出相当于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达2%,新产品总产值占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达49.6%;土地、人才等要素的集约利用水平大幅提升,重点规划区单位土地面积投资额达280万元/亩,全员劳动生产率13.6万元/人;节能减排取得实效,重点规划区单位增加值能耗、水耗分别达到0.43吨准煤/万元、13.0吨/万元,主要污染物减排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要求。
管理体制基本完善。温州市级层面成立温州浙南沿海先进装备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负责对整个集聚区的统筹管理和核心区块的直接开发建设,实现一个主体的实体化运作。产业集聚区审批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市、县两级向集聚区下放或授权基本到位,在集聚区核心区块建立“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率先实现负面清单外的“零审批”。
2.远期目标(至2025年)
力争至2025年,浙南沿海产业集聚区重点规划区生产总值突破400亿元;重点规划区工业总产值接近1000亿元,其中战略性新兴产业占比接近50%,前三位主导特色产业主营业务收入占全部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接近90%,主导产业集群优势显着;核心区块基本建成,实现生产总值280亿元,占整个重点规划区的70%,产城实现高度融合,配套服务功能完善,在集聚区的地位和作用更加明显;集聚区要素利用水平和创新发展能力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更加优美,管理体制更加健全,区域特色更加鲜明,基本建成温州经济转型升级和大都市区的核心平台。
表2-1:浙南沿海产业集聚区主要指标预期表
指 标 | 2013年 实际值 | 2020年 预期值 | 2025年 预期值 |
重点规划区生产总值(亿元) | 115.0 | 240 | 400 |
其中核心区块(亿元) | 98.1 | 190 | 280 |
重点规划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亿元) | 125.5 | 333 | 489 |
其中核心区块(亿元) | 80.7 | 188 | 276 |
重点规划区工业总产值(亿元) | 312.8 | 650 | 1000 |
其中核心区块(亿元) | 277.7 | 520 | 750 |
重点规划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速(%) (基准年为2013年) | —— | 10.0 | 9.0 |
重点规划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速(%) (基准年为2013年) | —— | 15.0 | 12.0 |
重点规划区工业总产值年均增速(%) (基准年为2013年) | —— | 11.0 | 10.0 |
核心区块新增开发建设面积(平方公里) | —— | 7 | 12 |
重点规划区战略性新兴产业总产值占工业总产值的比重(%) | 21.3 | 36.8 | 49.3 |
重点规划区主导特色产业主营业务收入占全部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 | —— | 85 | 90 |
重点规划区服务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 | 11.5 | 13.4 | 18.4 |
重点规划区R&D经费支出相当于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 | 1.3 | 2.0 | 2.5 |
重点规划区新产品总产值占工业总产值的比重(%) | 18.9 | 49.6 | 52.6 |
重点规划区单位土地面积投资额(亿元/平方公里) | 200 | 280 | 300 |
重点规划区劳动生产率(万元/人) | 11 | 13.6 | 15.0 |
重点规划区主要污染物减排 | —— | 完成温州市下达的任务要求 |
重点规划区单位增加值能耗(吨准煤/万元) | 0.5 | 0.43 | 0.4 |
重点规划区单位增加值水耗(吨/万元) | 14.6 | 13.0 | 12.8 |
三、空间总体布局
(一)布局原则
浙南沿海产业集聚区的空间布局应遵循以下原则:
区域统筹,设施共享。按照区域一体化的要求,强化空间功能布局的统筹协调,在浙南沿海产业集聚区内部形成合理分工。以区域经济社会效益整体最优为出发点,打破行政区域分割,突出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引导要素自由流动。
产业集聚,紧凑布局。适应产业集群化、专业化的发展要求,对产业内上、下游关联度较高的企业,或产业间互动性强的企业,应尽量安排集中、紧凑布局,促进同类企业、同类产业集聚,加快形成规模经济效应。
功能引导,产城融合。按照新型工业化和新型城市化相结合的要求,处理好各类功能之间关系,强化城市公共服务配套支撑,加强集聚区与温州市区、瑞安市、平阳县、苍南县的联动发展,同步推进产业集聚和人口集聚。
生态为本,适度开发。按照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科学构建集聚区生态安全格局,合理设置产业准入门槛,加快外迁高污染企业和改造传统产业,持续提高资源利用率,促进产业发展与生态环境建设互促共进,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总体架构
根据总体发展要求与原则,浙南沿海产业集聚区形成“一心、两带、四区”的总体布局框架,同时加强鳌江口及以南沿海的南部拓展区块联动与互补发展。
1.“一心”:即核心区块
范围面积。包括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局的滨海园区和金海园区部分区块,具体四至范围为:东至金海园区东堤,西至G228国道(滨海大道),南至滨海二十五路,北至通海大道。面积29.8平方公里。
功能定位。浙南汽车整车及关键零部件研发、制造与销售基地,激光与光电高端装备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温州大都市区的滨海特色组团。
产业布局。重点引导两大产业集聚,一是以汽车整车制造企业为龙头,大力发展汽车传动、控制系统集成、发动机等关键部件以及汽车电子等高新技术产品,培育完善研发、物流、孵化器等功能,打造省内一流的汽车产业集群。二是做大做强激光与光电产业,积极培育数控机床、现代仪器仪表企业,加快电气机械、食药机械、石化机械高端化发展,打造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机械装备制造产业集群。
2.“两带”:即沿海产业发展带和河海生态保护带
沿海产业发展带。以沈海高速复线为主轴线,依托温州浙南沿海地区充裕的滩涂围垦资源,加快特色先进装备制造业和城市现代服务业布局,推进空间功能有机整合,形成由重点产业区块、沿海城镇新区组成的沿海产业发展带。
河海生态保护带。由集聚区东部海岸线及近岸海域和瓯江、飞云江及部分河流水系共同构成的生态带,以水域生态涵养和自然景观保护为重点,加强陆海污染同步治理,推进河流和海洋生态防护系统联动建设,打造集聚区生态屏障。
3.“四区”:即四大重点区块
(1)空港新区产业区块
范围面积。北至通用大道,南至通海大道,西邻沈海高速复线,东接龙湾围垦二期。面积6平方公里。
产业布局。加强与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局产业联动与一体化布局,引导发展通用航空制造业、机械装备制造业,同时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2)瑞安塘下产业区块
范围面积。北以龙湾海城为界,南至汀田街道(清泉路),西至凤锦路—塘梅路,东至中塘河—G228国道(滨海大道)。面积9.32平方公里。
产业布局。加快发展动力、传动、承载、转向、电子等汽车系统产品;结合温州城市轨道交通线路的规划建设,积极培育轨道交通装备制造企业。同时加强与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局的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整体谋划和推进汽摩配产业布局。
(3)瑞安阁巷产业区块
范围面积。西至阁巷标准堤,南至平阳界,东、北至新建堤塘。面积3.92平方公里。
产业布局。以汽车及摩托车零部件、机械制造、高分子材料等先进制造业为重点,加快推进已入区企业开工建设,争取尽快建成投产。
(4)平阳宋埠产业区块
范围面积。北依瑞安阁巷产业区块,东至新建堤塘,南靠西湾风景区至古盘山脚下,西以沈海高速公路复线为界。面积8.7平方公里。
产业布局。一是依托现有基础,引导印刷包装、金融机具等特色机械制造业向规模化、高端化发展。同时积极承接数控机床、现代仪器仪表、高性能轻工机械、机械基础件等大型制造企业;二是大力发展高技术含量和高附加值的塑料、薄膜、胶粘剂和涂料等高分子新材料产业,支持为汽车和高端机械装备配套的企业发展。
4.南部拓展区块
位于鳌江口及以南沿海区域,包括平阳临港新城区块、苍南临港新城区块、苍南临港产业区块,加强与浙南沿海产业集聚区各重点区块发展联动,积极发展以高端塑料制品为重点的高分子新材料产业,以高性能专用装备、现代仪器仪表为重点的机械装备制造业;以发展居住、休闲、娱乐等城市服务功能为主导,积极发展特色商贸街区、商贸市场,引入国际化金融中心、高端教育资源、文体设施等服务项目,建设鳌江流域中心城区的重要组成部分、临港产业发展的配套服务区。
表3-1:核心区块和重点区块布局一览表
区块类型 | 区块名称 | 面积 (平方公里) | 产 业 布 局 |
核心区块 | 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局 | 29.8 | 交通运输装备制造(整车及汽摩配) 机械装备制造(重点是激光与光电) |
重点区块 | 空港新区 产业区块 | 6 | 通用航空制造 机械装备制造 |
瑞安塘下 产业区块 | 9.32 | 交通运输装备制造 (整车及汽摩配,轨道交通装备) |
瑞安阁巷 产业区块 | 3.92 | 交通运输装备制造(汽摩配) 机械装备制造(机械电子) 高分子新材料 |
平阳宋埠 产业区块 | 8.7 | 机械装备制造(印刷包装、金融机具) 交通运输装备制造(汽摩配) 高分子新材料 |
合 计 | 57.74 |
四、核心区块建设
在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局整体空间布局框架下,统筹谋划核心区块的功能布局。重点围绕产业主攻方向,布局建设专业化的产业功能区,积极创建激光与光电高端装备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同时按照产城融合发展要求,加快城市服务功能培育,做好生态廊道和功能区规划建设,强化产业发展的配套支撑能力。
(一)总体建设任务
1.统筹与周边区域关系
核心区块的建设发展要统筹处理好与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局、温州主城区、以及瑞安、平阳、苍南沿海区域的关系。向西,充分依托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局生活配套区的城市功能;向东,积极向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局瓯飞园区拓展发展空间;向北,加强与温州主城区的联动与互补发展;向南,发挥对瑞安、平阳乃至苍南沿海区域的辐射带动作用。统筹推进核心区块与周边区域的空间协调和功能互补发展。
2.推进产城融合发展
根据本规划明确的核心区块建设要求和功能布局,下一步要扎实推进城市规划和设计工作,进一步细化和明确核心区块的城市功能与形象,统筹网络信息、科技服务、教育培训、文化服务、医疗卫生等各类城市配套设施的建设布局,全力实施重大支撑性城市配套工程项目。全面加快智慧城市建设,着力提升科技支撑能力,科学布局各类教育资源,健全文化服务设施体系,完善医疗卫生服务网络,不断强化核心区块的城市服务能力,争取到2020年集聚人口10万左右,到2025年集聚人口15—20万。
3.重点建设三大功能区
根据浙南沿海产业集聚区核心区块在整个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局内的功能定位以及与周边区域的关系,按照产城融合发展要求,着力建设三大功能区。一是产业功能区,以发展先进制造业为主,是浙南沿海产业集聚区核心区块的重点建设空间。二是城市功能区,为产业开发活动提供相关配套服务,是支撑浙南沿海产业集聚区产城融合发展的重要依托。三是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是浙江省集聚高端产业、科技、人才的主阵地,是集中体现浙南沿海产业集聚区功能和作用的重要示范区。
4.加快建设重要生态功能区及廊道
重要生态功能区布局在核心区块中部,包括金海湖和大面积生态绿地,主要建设生态涵养、景观廊道、休闲旅游等生态服务功能。生态廊道主要沿滨海大道、金海园区东堤、滨海塘河、滨海二十五路、通海大道、滨海一路、滨海二路、滨海七路、滨海十路、滨海十三路和海工大道等主要道路和海堤布局,形成“三纵七横”的绿色生态廊道,主要建设生态涵养、生态隔离和景观营造等功能。
(二)重点功能区建设布局
1.产业功能区
范围面积。除温州激光与光电高端装备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拟创建区块外的产业功能区,集中布局在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局滨海园区的大部分区域,面积14.0平方公里。
布局导向。根据产业门类的不同,将产业功能区细分为交通运输装备制造产业区、机械装备制造产业区、特色优势产业转型升级区和综合产业区。其中,交通运输装备制造产业区重点布局整车及汽摩配制造产业;机械装备制造产业区重点布局电气机械、食药机械、石化机械等机械装备制造产业;特色优势产业转型升级区重点推进现有服装、鞋革、水暖洁具等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发展;综合产业区面积兼容交通运输装备制造产业、机械装备制造产业以及特色优势产业。产业功能区规划布局是引导同类产业和企业集聚的重要手段,在实际招商引资过程中,在不影响各功能区主导功能实现并符合相关产业准入要求的前提下,可酌情引进其他产业项目。
2.城市功能区
范围面积。除温州激光与光电高端装备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拟创建区块外的城市功能区,主要布置在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局滨海园区北部、中部,面积1.9平方公里。
布局导向。除温州激光与光电高端装备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拟创建区块外共设置两个城市功能区,分别为北部生活配套区和中部生活配套区。其中,北部生活配套区主要承担生活居住、商贸购物、教育医疗、文化娱乐等综合城市服务功能;中部生活配套区面积主要承担居住、商业等生活配套服务功能。
3.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范围面积。根据《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局创建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总体方案》,温州激光与光电高端装备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拟创建区块北至纬六支路(四甲浦)、南至纬十六路、西至G228国道(滨海大道)、东至金海园区东堤,面积13.9平方公里(不含1.8平方公里的水域和绿地面积)。
主导产业。依托拟创建区块的现有产业基础,重点发展以激光与光电产业为主导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团结激光、楚天激光等企业为龙头,推进科技创新平台和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发展激光器、激光加工设备、激光医疗及激光环境监测等应用设备研发制造,力争在激光3D打印技术领域实现突破,建设中国(温州)激光与光电产业集群的重要研发和生产基地。
布局导向。按照“创新引领、集群发展、远近结合、集约开发”的原则,将温州激光与光电高端装备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细分为高端产业功能区、科技创新功能区和创新创业配套功能区。其中,高端产业功能区重点布局以激光与光电产业为主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科技创新功能区集聚研发机构、技术中心、工程中心、重点实验室、技术推广转化中心、孵化器、检测机构等各类科技创新载体,近期重点建设高等职教基地和集研发、孵化、加速、中试于一体的海洋科技创新园,为激光与光电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提供科技创新和创业服务;创新创业配套功能区重点建设市民中心、金融中心、总部经济园、城市综合体、医院学校、人才公寓、物流基地、金海湖生态公园等配套设施,形成与创新创业相配套的城市服务功能。
表4-1:核心区块功能布局一览表
大类 功能区 | 面积 (平方公里) | 序号 | 细化 功能区 | 主导功能 |
产业功能区 | 14.0 | 1 | 交通运输装备制造产业区 | 整车及汽摩配 |
2 | 机械装备制造产业区 | 电气机械 食药机械 石化机械 |
3 | 特色优势产业转型升级区 | 服装 鞋革 水暖洁具 |
4 | 综合产业区 | 交通运输装备 机械装备 特色优势产业 |
城市功能区 | 1.9 | 5 | 北部生活配套区 | 生活居住 商贸购物 教育医疗 文化娱乐 |
6 | 中部生活配套区 | 生活居住 商贸购物 |
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 13.9 | 7 | 高端产业功能区 | 以激光与光电产业为主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 |
8 | 科技创新功能区 | 科创研发 职业教育 创新服务 |
9 | 创新创业配套功能区 | 商务办公 生活居住 教育卫生 生态休闲 |
总 计 | 29.8 | |
五、产业发展重点
(一)产业选择思路
1.上位规划要求
《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温州处于沿海发展带,重点建设以装备制造为主的先进制造业基地、商贸物流为主的现代服务业基地、国家重要枢纽港和民营经济创新示范区。
《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温州处于温州—丽水—衢州—上饶发展轴,重点建设成为连接长三角和中西部地区发展的重要区域和出海口、两岸产业对接基地和民营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区。 《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规划》。做大做强杭州、宁波、温州三大都市圈,其中,温州都市圈重点加强民营经济先行创新,推进温州枢纽港、滨海重点开发区块建设和临港先进制造业发展。 《浙江省产业集聚区发展总体规划(2011—2020年)》。省级产业集聚区着力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大力发展海洋经济,积极发展先进制造业,努力发展高效生态农业。 《温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优先发展现代服务业,提升发展先进制造业,重点发展先进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全面提升汽摩配、泵阀等特色优势产业。
《温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
2.产业政策导向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鼓励开发城市轨道交通装备、汽车关键零部件、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鼓励开发重大技术装备用分散型控制系统、工业自动检测仪表与传感器等机械设备,鼓励开发新型塑料建材、新型包装材料等轻工产业。
国家发改委《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重点发展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下设24个重点发展方向和125个子方向。
《浙江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指导目录(2011年本)》。分类推进物联网、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生物、新能源汽车、海洋新兴产业、核电关联产业等九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级产业集聚区产业引导和项目准入的实施意见》。确定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等十大重点领域为省级产业集聚区的产业发展方向。
3.产业选择原则
符合经济转型升级要求。符合国家和浙江省相关规划对区域发展定位的要求,符合相关产业政策的发展导向,充分体现经济转型升级的要求,着力集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和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优势产业,打造承载产业转型升级的大平台。
符合高成长强带动要求。依托区位优势、产业基础和资源要素条件,注重发挥比较优势,着力培育发展成长性高、市场潜力大、带动效应强且有利于产业链构建的产业,培育特色产业集群,打造区域经济发展新高地。
符合可持续发展要求。充分考虑区域生态环境承载能力,尽可能选择符合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发展方向、具有可持续发展特征的产业;同时,着力集聚创新要素,增强科技创新对产业发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提升产业发展的内生动力。
(二)产业发展重点
根据重点产业领域的选择原则,综合考虑浙南沿海产业集聚区的产业基础、市场需求、政策导向、周边竞争等因素,确定“1+2+X”的重点产业领域,即以交通运输装备制造为主导产业,兼顾发展机械装备制造、高分子新材料两大特色产业,配套发展现代商贸、现代物流、科技服务、信息服务等现代服务业。
1.强力发展主导产业
发展重点。确立交通运输装备制造业在浙南沿海产业集聚区的主导产业地位,并明确将交通运输装备制造业作为集聚区核心区块的主导产业,巩固提升零部件产业的竞争优势,扶持壮大整车产业,着力打造国内知名的交通运输装备制造产业集群。零部件产业重点发展动力、传动、承载、转向、电子等汽车系统产品以及动力摩托车零部件,积极拓展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领域,争取进入国内外知名整车企业配套体系;整车产业重点发展中重型卡车、轿车、商务车等系列整车产品以及摩托车整车产品,积极开发专用特色车产品;努力开拓城市轨道交通装备市场,力争为轨道车辆配套开发、生产交流牵引传动系统、制动系统及核心元器件等零部件。
发展目标。到2020年,浙南沿海产业集聚区交通运输装备产业年产值达到300亿元,成为产业集聚区的主导产业;培育一批具有系统开发和模块供货能力、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零部件企业(集团),培育1~2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大企业(集团);基本形成与国际接轨的、具有较强自主研发能力的汽车工业技术创新体系,形成1家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1~2家省级企业技术开发中心,主要产品技术性能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零部件普遍推行国际标准认证,为整车配套能力显着增强。
发展路径。一是延长产业链,以整车企业的引进、培育为核心,引导关键零部件生产企业和配套服务企业集聚,着力构建零部件制造→整车制造→服务贸易的交通运输装备制造产业链;二是提升价值链,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强化产业链前端的科技投入、产品研发、自主品牌培育以及产业链后端的物流、营销、售后服务等,同时加强产业链中间制造环节的技术改造和工艺创新;三是参与资本链,鼓励有实力的企业通过兼并、重组等形式促进行业内部整合,鼓励企业以资本、技术、品牌、营销网络等为基础建立战略联盟,引导企业通过上市等多种形式借力发展;四是增强供应链,引导和鼓励零部件制造企业将产品予以集成或与整车企业形成配套,实现从零件制造供应向总成或终端产品系统制造的模块化供货转变。
2.积极发展特色产业
(1)机械装备制造业
发展重点。围绕国家和浙江省确定的关键领域,立足区域比较优势,着力提高产品的设计、制造及集成能力,大力发展特色优势产品,力争在激光与光电、食品制药机械、电气机械、石化机械等领域取得重点突破。激光与光电产业以激光器研发制造及激光加工、激光医疗、激光环境监测等应用设备开发制造为重点,大力发展激光3D打印技术;食品医药机械产业重点发展功能化、模块化制药机械和罐装成套设备、充填封口设备、无菌包装设备等;电气机械产业结合智能电网、物联网、三网融合及云计算等重大技术升级以及数字城市、智慧城市建设的要求,大力发展智能化、多功能、个性化、节能化的电器机械和电工材料;石化机械产业以石化阀门、液压设备等系统流程装备生产企业为依托,培育发展具有总体设计、系统集成、成套生产、配套服务等功能的大型装备制造企业,提供重大技术装备总承包服务。此外,着眼于整合提升温州市传统机械制造产业,鼓励发展数控机床、现代仪器仪表、高性能轻工机械、机械基础件和特色产品。
发展目标。到2020年,浙南沿海产业集聚区机械装备制造业产值达到250亿元,引进和培育2~3家集总体设计、系统集成、成套生产、配套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大型机械装备制造企业,掌握一批机械装备制造业的核心技术,开发一批技术水平国内领先国际先进的重点产品,形成特色产品优势突出、专业化协作分工合理、配套较为完备的产业发展格局,打造在国内具有较强影响力的机械装备制造产业集群。
发展路径。一是强化基础部件技术支撑,依托大企业集团和专业化协作,建立一批铸造、锻压、模具、热处理和表面处理等工艺先进的基础工艺行业龙头企业及区域协作中心,为浙南沿海产业集聚区机械装备制造企业提供工艺支撑。二是实施标准化战略,引导企业制定并执行严于推荐性标准的产品标准,加强质量、标准、技术等公共平台建设。三是促进信息技术与机械装备制造业融合,支持企业采用计算机辅助制造、柔性制造系统、先进控制技术等信息技术,大力推广计算机集成制造系统、精准生产、清洁生产、协同制造、网络化制造等先进制造模式。
(2)高分子新材料产业
发展重点。以聚氨酯研究开发为主攻方向,大力发展高端工程塑料和特种合成纤维等高分子材料领域,重点开发聚氨酯弹性体、聚氨酯浆料、聚氨酯纤维、聚氨酯涂料、聚氨酯胶粘剂、聚氨酯密封胶等聚氨酯材料中的新型、高端品种,鼓励研发和生产宽耐温、抗老化、高抗冲、高强度、高耐磨的高端工程塑料,鼓励研发和生产高性能防水材料、专用防腐涂料、水性环保涂料以及特种粘合剂等高端应用材料,鼓励研发和生产为汽车、高端装备制造业配套的高性能专用牌号产品,鼓励研发和生产高性能纳米改性氨纶。
发展目标。到2020年,浙南沿海产业集聚区高分子新材料产业产值达到100亿元,培育高分子新材料龙头企业5家,培育1家国家级新材料产业研发机构,形成1家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2~3家省级企业技术开发中心,高分子新材料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重达到4%以上,力争建设成为亚洲重要的聚氨酯生产基地和国内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氨纶生产基地。
发展路径。一是强化科技创新,以瑞安市高分子材料研究院等为主要依托,加大国内外相关知名研究机构的合作和引进力度,打造区域性高分子新材料研发平台,大力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重点研发天然和可再生高分子原料替代技术、异氰酸酯等产品生产技术、废旧产品回收再利用技术等,强化可工程化成套工艺技术及专用反应器等关键配套设施开发。二是强化绿色发展,引导市域内的新材料企业向环境容量相对较大的沿海滩涂集聚,加强浙南沿海产业集聚区环保配套设施共建共享,在全行业推广应用节能环保技术和装备,实现污染物的源头减量和全过程控制。
3.培育发展现代服务业
(1)现代商贸业
以满足大宗原材料集散和商品销售流通为目标,培育汽车零部件、特种机械装备、特种新型材料等大型商品交易市场,承接瑞安、苍南、平阳等地专业市场的转移和提升发展。大力发展以对台贸易为主的国际贸易服务,满足浙南沿海产业集聚区及周边区域对外贸易的需要。培育发展适度规模的购物中心、商业各色街及连锁店、专卖店等商贸设施,为区域人口集聚提供服务支撑。
(2)现代物流业
完善综合交通集疏运体系,加快建设综合物流中心、综合物流园区和专业物流中心,重点发展生产资料、工业品仓储配送、商贸用品仓储配送、特种产品仓储配送等物流设施。以专业高端物流与高端物流信息平台建设为抓手,大力发展绿色物流和电子商务物流,全面融入长三角物流体系和环球物流供应链体系。鼓励非物流工商企业进行资产重组和内部产权改造,加快销售物流向供应物流、生产物流延伸,促进现有运输、仓储、外贸、货代、批发企业的服务延伸和功能整合。
(3)科技服务业
抓住温州市加强与中科院、台湾大学等科研机构和高等校院所合作的机遇,加快培育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园区孵化器、专业技术孵化器。围绕交通运输装备制造、高分子新材料、机械装备制造、海洋科考与勘探装备等产业领域,谋划建设中试基地、设计服务中心、技术转移中心等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以加快推动技术交易、优化技术配置、提供科技服务为导向,重点建设技术转让中心、产权交易中心、各行业技术顾问与咨询中心。
(4)信息服务业
加快电子商务支撑平台和对外贸易、现代综合物流、专业市场等信息服务平台建设,积极培育一批成长性高的电子商务企业,着力发展C2C和B2G电子商务模式。以自动化型呼叫中心为基础,重点发展精致管理型呼叫中心和策略型呼叫中心,重点加快消费电子、电子商务、物流业等呼叫中心的建设。鼓励发展工业自动化、财务金融等行业、企业应用、电子政务、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软件,强化信息服务对产业发展的支撑作用。
六、产业项目招商
(一)招商目标对象
突出重点产业。按照“招引一批产业大项目,提升建设层次和水平”的要求,以浙南沿海产业集聚区的一大主导产业和两大特色产业为招商重点,按照国家、浙江省和温州市相关产业政策的发 展导向,建立健全集聚区产业发展导向目录,明确产业门类、发展重点,并细化主要产品和技术,以此为指导推进招商选资工作,打造交通运输装备制造、机械装备制造和高分子新材料产业集群。 表6-1: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发展指导目录
一、交通运输装备制造业 |
序号 | 产业领域 | 发展导向 |
1 | 整车制造 | 中重型卡车、轿车、商务车等系列整车产品以及摩托车整车产品,专用特色车产品。 |
2 | 动力系统 | 为中、重型上车配套的节能、环保型柴油机,为轿车、休闲车和微型车配套的电控燃油喷射式汽油发动机。 |
3 | 制动系统 | ABS(防抱死制动系统)和ESP(车辆动态稳定控制系统)等主动式电子辅助制动系统,气制动电子制动系统等。 |
4 | 承载系统 | 独立悬架、半主动悬架及电子控制悬架系统,轮胎、铝合金轮毂等产品。 |
5 | 传动系统 | 电子控制自动变速器、双离合式自动变速器、无级变速器、等速万向节、传动轴等。 |
6 | 转向系统 | 循环球式转向器、齿轮齿条式转向器、整体式转向器等。 |
7 | 汽车电子 | 汽车智能锁、汽车卫星导航系统、电子控制自警觉点火系统等。 |
8 | 新能源汽车 关键零部件 | 为新能源汽车配套的电机及控制、制动、转向等关键零部件。 |
二、机械装备制造 |
序号 | 产业领域 | 发展导向 |
1 | 激光与光电设备 | 激光器及激光加工、激光医疗、激光环境监测等应用设备,激光3D打印机等。 |
2 | 先进成套装备 | 数控加工设备,大型石化机械装备,大型施工机械、能源机械设备与压缩机,智能防爆成套设备和远程控制设备等。 |
3 | 数控机床 | 大型、精密、高速、专用数控机床产品和柔性制造单元,全功能、高性能数控车床,齿轮加工机床,数控与大型精密高效平面磨床,数控锻造和冲压等机械成型加工装备,大型加工中心,高档数控车床及刀具、导轨高精度滚动元件等。 |
4 | 现代仪器仪表 | 智能化仪表,现代光学仪器,特种专用仪表,轻工业仪器,仪器仪表元器件等。 |
5 | 高性能轻工机械 | 机电一体化或智能化高性能轻工机械,轨道交通设备,新型高端纺织设备、印刷设备、包装设备、食品制药设备,耐高压、防腐蚀特种阀门,金融机具等。 |
6 | 机械基础件和 特色产品 | 新型液压、气动元器件、精密轴承、精密模具、新型密封件等高端机械基础件和特种泵等。 |
三、高分子新材料 |
序号 | 产业领域 | 发展导向 |
1 | 工程塑料 | 聚氨酯材料中的新型、高端品种,聚碳酸酯(PC)、聚甲醛(POM)、聚酰胺(PA)、聚对苯二甲酸丁二醇酯(PBT)、聚苯醚(PPO)和聚苯硫醚(PPS)等。 |
2 | 其它功能性 高分子材料 | 电解用离子交换膜、电池隔膜和光学聚酯膜,液体、气体分离膜材料,环保型高性能涂料、长效防污涂料、防水材料、高性能润滑油脂和防火隔音泡沫材料,高性能纳米改性氨纶等。 |
明确目标企业。围绕主导产业强化产业招商、项目招商,努力在世界500强企业直接投资项目、国内外知名品牌和上市公司项目、行业龙头项目、国家重点鼓励项目等方面有实质性的突破,特别是引进知名品牌的整车合资企业,博世、电装、大陆集团等知名零部件企业,西门子电气传动、卡特彼勒、霍尼韦尔环境自控以及徐工、潍柴、三一等机械装备企业。
主攻重点区域。抓住大型央企在国内寻求战略布点和长三角发达地区产业转移的机遇,结合“浙商回归”工程的实施,成立招商小组,赴国内外相关地区进行驻点招商。主攻京沪、巩固港台、拓展德美、深化日韩,重点支持浙商回归投资和承接长三角产业转移的优质项目;积极借力世界温商,大力发展“回归经济”,促进人才回乡、资金回流、技术回传、总部回迁。
(二)产业准入要求
1.基本要求
强化集约。把握好投资强度、单位用地产出效益、容积率、产值能耗、产值水耗等方面的准入指标,加强资源的集约利用水平,全面提升产业发展素质。
强化环保。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制度、排污总量控制制度等,产业项目废水、废气、固废排放必须达到国家、省市有关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行业清洁生产标准。
强化节能。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有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办法,把好节能准入条件,产业项目采用的技术、装备须符合有关节能标准,项目主要产品单耗或综合能耗水平须达到行业先进水平。
强化安全。严格执行安全准入政策,产业项目必须进行安全论证,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2.准入条件
符合产业政策和规划要求。项目必须符合浙江省、温州市关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和规划要求,符合浙南沿海产
业集聚区产业发展导向目录,符合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海洋功能区划及环境保护、节能降耗、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有关要求。 符合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要求。严格按照《浙江省工业等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2014)》的要求,加强工业用地准入管理,制定浙南沿海产业集聚区工业项目准入指导意见,提高工业用地准入门槛;严格工业项目投资总额、投资强度、容积率、亩均产值、亩均税收等准入指标,建立招商引资项目联合审查制度,对于未达到规划标准的项目一般通过租赁土地或厂房解决,不予安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
表6-2:相关工业项目的用地控制指标
单位:万元/亩
序号 | 名 称 | 固定资产投资强度 | 容积率 | 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比例 | 建筑系数 | 绿地率 | 单位土地产出 | 单位土地税收 |
1 | 化学纤维制造业 | ≥330 | ≥0.8 | ≤7% | ≥30% | ≤20% | ≥400 | ≥16 |
2 |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 ≥200 | ≥0.9 | ≤7% | ≥30% | ≤20% | ≥290 | ≥11 |
3 | 通用设备制造业 | ≥270 | ≥0.8 | ≤7% | ≥30% | ≤20% | ≥380 | ≥13 |
4 | 专用设备制造业 | ≥270 | ≥0.8 | ≤7% | ≥30% | ≤20% | ≥300 | ≥10 |
5 | 汽车制造业 | ≥270 | ≥0.7 | ≤7% | ≥30% | ≤20% | ≥450 | ≥30 |
6 |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 ≥270 | ≥0.8 | ≤7% | ≥30% | ≤20% | ≥340 | ≥16 |
7 |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 ≥270 | ≥0.9 | ≤7% | ≥30% | ≤20% | ≥420 | ≥15 |
8 |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 ≥340 | ≥1.1 | ≤7% | ≥30% | ≤20% | ≥600 | ≥21 |
9 | 仪器仪表制造业 | ≥250 | ≥1.1 | ≤7% | ≥30% | ≤20% | ≥420 | ≥14 |
10 | 其他制造业 | ≥220 | ≥1.0 | ≤7% | ≥30% | ≤20% | ≥340 | ≥10 |
注:相关指标参照《浙江省工业等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2014)》。
优先引进重大项目和先进项目。加大重大项目招商引资力度,对符合浙江省重大产业项目申报要求的装备制造、汽车、总部经济及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等项目,积极争取省、市支持政策,并优先落实土地指标。对技术创新和工艺先进的投资项目允许适当优先照顾。对用地量较大的重大投资项目,按照“整体规划、总量控制、分期供地、限期开发”的原则,预留规划用地范围,根据实际到位注册资金和生产建设进度分期供地。
(三)招商实施路径
专业招商。以浙南沿海产业集聚区产业发展导向目录为基础,科学编制年度招商引资计划,针对交通运输装备制造、机械装备制造、高分子新材料等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组建高层次、专业化的招商团队,开展有针对性的招商,通过登门拜访、小型项目推介会的形式,与招商对象集中、直接地进行洽谈。
定向招商。抢抓台湾装备制造业加快外移的重要战略机遇,以台湾地区为主攻对象,通过拜会、邀请回访等方式,主动搭建台商与浙南沿海产业集聚区的合作平台,建立与台湾工业总会、台湾创业投资商业同业公会、台湾股权协会、台湾工商建研会、台湾电机电子工业同业公会等行业协会的长效联系机制,加强项目和技术的合作对接,积极承接台湾地区精密机床、服装机械设备、汽车关键零部件等装备制造企业落户集聚区。
亲情招商。按照“招商先招心,乡情促引资”的理念,进一步发挥世界温商大会、全国在外温州商会的平台作用,开展集聚区领导带队外出招商、组织在外温商考察浙南沿海产业集聚区建设,以乡情乡谊实现内外资双引双赢,为温商回归、客商投资构
筑创新创业平台,更好地引进大、好、高项目特别是总部经济项目,并以此为依托,通过并购、合作、合资等形式进一步做大做强。 委托招商。充分挖掘各类中介机构的招商资源,重点筛选签约10个有影响力的国内外商会、行业协会、中介机构、各国驻沪领事馆和投资促进机构作为合作对象,建立对接工作机制,构筑委托招商网络;探索顾问招商,组建一支不少于50人的以企业家、投资经理、行业专家、政府官员为重点的招商顾问队伍,广泛拓展信息渠道,努力构建信息交流平台。
全员招商。坚持将招商选资作为浙南沿海产业集聚区工作的“一号工程”,成立由管委会主任亲自挂帅的招商领导小组,建立激励机制,把招商业绩与全体干部的年度考核、评先评优、提拔
任用、收入薪酬等紧密挂钩,做到招商重担全员挑、人人肩上有指标,形成集聚区全体员工共同积极参与招商引资工作的良好局面。 七、基础设施建设
(一)综合交通工程
对外交通网络。举全市之力建设沈海高速公路复线温州段,加快建设龙丽温高速文瑞段,构建浙南沿海产业集聚区对外公路交通大动脉。积极开展金丽温高速东延线、南连高速(龙丽温高速与沈海高速复线联络线)、瓯玉高速、京温铁路延伸线、温衢赣铁路线的前期研究。加快温州绕城高速西南线建设,争取2017年前建成通车,完善集聚区南部各片区与温州市区、市域高速路网的联系通道。积极推进快速路网建设,重点建设崇家岙港区至灵溪疏港公路(观藻炎公路)、万全至鳌江公路、孙鳌公路东延线、沈海高速温州东互通至龙湾国际机场连接线(温州大道东延线)、G228国道(滨海大道)、G330国道(洞头至鹿城公路)、平阳宋埠至瑞安马屿公路、塘梅公路东延线等一批骨干路网,加快实施大罗山隧道等重大节点工程,提升浙南沿海产业集聚区对外交通服务能力。配合做好市域铁路S1、S2、S3线规划建设工作,切实保障轻轨线位通道预留。航空、港口运输分别以龙湾国际机场、温州港各港区为依托,在规划建设中充分考虑便捷换乘与多式联运,提高综合运输体系服务能力。
核心区块内部交通网络。加快实施罗东南街、建中南街(城南路—沙城中心街)、天马大街南段延伸、塘永公路永梅段改建工程等,强化核心区块西向与龙湾中心区的道路联系。完善区内各组团间联系通道建设,加快实施天柱大道、通海大道、新川大道等道路工程,形成沙城、天河与星海街道的干线联通。加快实施完成滨海纬三路、纬九路、纬十二路、纬十四路和纬十六路等主干道路建设,积极推进金海园区天成片、丁山片等新开发区块市政道路建设,尽快完善区块框架性路网。建设金海园区公交中心站、客运中心、天河客运中心等一批站场设施,推进开通城市快速公交系统(BRT),实现核心区块公交网络全覆盖。
(二)能源供应工程
加强输变电设施建设,完善电网布局。围绕公共服务设施集中布局,分开发区、瑞安、平阳三个分区予以分别保障。重点推进500Kv瑞安变及一批大容量、高参数220Kv、110Kv输变电工程前期研究与规划建设,规划形成以500Kv温东变、500Kv瑞安变、500Kv南雁变等为主供电源,以220Kv、110Kv输变电站为主配电骨架的坚强电网,完善浙南沿海产业集聚区各重点区块能源设施网络。
推进天然气输配工程,保障能源供应。积极衔接甬台温管道燃气工程建设,实施温州市区天然气输配工程(龙湾段)、昆鳌管道燃气工程等,完善城市输配管网、门站、调压站、调度中心等配套工程建设。
(三)给排水工程
供水设施建设。供水系统按分区建设,其中开发区分区主要由新状元水厂、规划天河水厂供水,瑞安分区主要由江北水厂、江南新水厂、凤山水厂供水,平阳分区主要由北山水厂、平阳第二水厂等构成,加快完善各区块供水管网设施、海水淡化应急备灾设施建设。具体的集聚区用水现状、供水水质情况、供水能力、保障措施等在各分区专项规划的编制中予以明确。
排水设施建设。根据各分区用水需求及现状污水处理设施布局,新建金海园区(丁山片)污水处理厂、江南污水处理厂、东海污水处理厂等一批污水处理厂,确保新开发区块污水处理设施与企业项目同步建设。进一步完善已开发区块污水支管及截污纳管(入户)建设,提高污水处理厂处理率。加快市政雨水管网建设,完善雨污分流的排水体系。大力发展中水回用,在开发条件较为成熟的区块建设集中式中水回用设施。
(四)防灾减灾工程
完善防洪排涝设施建设布局。适时修编水利规划,进一步明确分片防洪排涝标准、工程规模和水利工程布局等。加强与城市总体规划、县(市)域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落实流域防洪、区域防洪和城市防洪的要求与安排。
加强沿海防护设施工程建设。持续提升台风、暴雨、海浪等沿海地区主要气象灾害应对能力,加强集聚区标准海堤建设,提高防洪排涝相关设施工程标准,完善防汛抗台专用物资、储备器材、机具设备配备与维护。强化沿海防护林建设,有条件区域规划建设红树林带,有效抵御台风、控制洪涝与风暴潮。在重点海岛、重要渔港,加快建设以标准渔港为基础的渔港防灾减灾体系,加强季节性避风渔港或港湾维护,保障渔民作业安全。同时根据浙南沿海产业集聚区的实际,加强滩涂围垦区防沉降、防腐蚀工程建设。
加强防御信息系统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防体系建设。建立“城市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制度”,设立灾害性天气,尤其是台风监测预警中心。在城镇与产业集中区等人口稠密的地区,布局建设消防、避灾中心、治安、医疗急救等应急救防设施,建设突然性自然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理系统。
建设安全生产支撑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特别对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单位要建立专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并接受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五)社会性公共设施工程
网络与通信设施。加快浙南沿海产业集聚区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建设浙南地区第一大、浙江省第二大的云计算中心,为整个温州地区电子商务企业提供各类云服务,提升信息化应用水平。同时不断完善基站、通讯与邮电网点等设施布局。积极发展以光缆为主、数字微波和卫星为辅的传输网,推进实现光纤到楼和无线全覆盖,建成安全可靠的公众骨干传输网。加快建设宽带接入网和IP骨干网扩容工程,大力发展基于IP技术的宽带多媒体通信网,加快建设能够提供综合业务能力的接入网,推进电信网、互联网和广播电视网等信息网络融合发展。积极建设电子政务、电子商务、流动人口管理、智慧交通管理、应急响应系统等信息化管理平台,提高公共服务质量。
科技设施。结合交通运输装备制造、机械装备制造、高新分子新材料等主导产业,积极培育和引进行业性科技服务机构,强化科技创新平台对浙南沿海产业集聚区发展的核心支撑和引领。按照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的要求,着力加快科技支撑体系建设,以温州海洋科技创新园为主阵地,加快高端科技和高层次人才的集中集聚,积极推进省级、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申报工作。
教育设施。按照“小学就近入学、中学相对集中”原则,以新区标准设置中、小学,积极扩大初中、普高等学校资源的服务半径。面向浙南沿海产业集聚区产业发展需求,积极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重点推进高等职教基地建设,引导和加强校企合作,根据产业人才培养要求,建设一批行业性实训基地,推进职业教育课程设置、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完善集聚区发展的人才与人力资源支撑。
文化设施。按照“均衡布局、突出重点”要求,推进基层公益性文化阵地建设,形成比较完善的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结合浙南沿海产业集聚区核心区块整体开发布局,建设区域文化中心等集中式、标志性文化设施,提升城市文化服务能力。
卫生设施。按照“全面覆盖、重点加强”要求,推进现有卫生基础设施存量优化和合理拓展。各分区按标准设置各等级综合医院、专业医院、区域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和市级设施分站,提高医疗服务能力,完善急救中心、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血液中心等公共医疗服务设施建设,形成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医疗急救三级公共卫生服务体系。
八、生态环境保护
(一)加强生态文化建设
树立生态文明理念。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大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树立生态环保理念、资源循环利用理念和节约消费理念,严格落实主体功能区制度,在浙南沿海产业集聚区大力推广循环、绿色、低碳的产业发展模式和生活方式。倡导能源的梯度和高效利用、水的节约和循环利用、资源循环和综合利用,引导企业变污染末端治理为源头减量和全过程控制。强力实施环保制度,严格环境准入和环境监管,强化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浙南沿海产业集聚区形成自觉保护环境的氛围。
建设生态文化载体。按照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充分挖掘浙南沿海产业集聚区的海洋文化、传统农耕文化等文化中的生态思想,在集聚区规划、建设过程中充分融入生态文化元素。结合集聚区功能布局,规划建设生态公园等生态文化设施,建设一批绿色社区,提升浙南沿海产业集聚区的文化内涵。
(二)构建生态安全格局
在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生态功能区划相关要求的基础上,针对温州南部沿海地区狭长平原、两江入海口以及滩涂资源丰富等地貌特征,构建“一心两带多网络”的生态安全总体格局。
“一心”,即平阳西湾围填海预留的海洋公园,与西面的九架山形成一个生态廊道,西与南雁荡山脉遥相呼应,东入大海,以滨海湿地独特的景观形式,为滩涂围垦、人工开发预留一大片生态中心。
“两带”,即瓯江和飞云江。高度重视瓯江和飞云江入海口附近两江四岸区域的生态防护和生态景观建设,预留足够的生态防护带,起好生态景观与工业园区之间重要生态屏障作用。
“多网络”,指产业区块或者城市功能区块内部依照地块原有水系特征严格保护水域,保留或者改造的生态水系,以网络状的生态绿带建设促进水源涵养、水环境保护和道路绿化美化等。
(三)做好环境影响分析
与相关规划的协调性分析。本规划符合《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规划》、《浙江省主体功能区规划》、《浙江省海洋功能区划》、《温州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等上位规划要求,并与温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生态功能区规划、海洋功能区划、滩涂围垦规划等相关规划进行充分衔接。在此基础上,要进一步跟踪国家、浙江省相关规划及“十三五”规划的动态,关注相关专项规划的修编和动态调整,确保本规划与相关规划的衔接、协调。
规划实施的环境影响分析。浙南沿海产业集聚区现状主要污染物排放中,以有机氮、活性磷酸盐为首要污染物。根据本规划提出的功能布局方案,集聚区在规划期内以产业开发和城市建设为主。随着开发建设的全面推进和产业、人口的大规模集聚,不可避免地将产生各种废水、废气、固废等排放,并对局部自然环境造成不利的影响。因此必须加强宏观控制和具体项目污染防治,规划实施前对集聚区各重点区块开展规划环评,规划实施过程中加强建设项目环评工作,统筹协调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之间的关系,防止或最大限度减少规划实施对环境造成的不良影响。
(四)强化环境污染防治
强化水环境污染防治。以温州市开展温瑞塘河流域综合整治为契机,强化区域重点平原河网污染治理,综合运用截污纳管、清障拆违、清淤疏滩、河面保洁、生态修复、环保监管等多种措施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不断提升各类水生态环境指标。全面实施飞云江、鳌江等重点流域污染综合整治,全面推进海陆污染联合治理。深化区域内原有电镀、印染、化工等高污染企业的水污染防治,严格新建装备制造、新材料等项目的环境准入,明确污染项目的水处理设施配套建设要求,全面实施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严格控制化学需氧量、氨氮等污染物的排放总量,力争实现工业废水100%达标排放。
强化大气污染防治。以新材料、汽摩配等行业为重点,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减少有机溶剂使用量,加强有机废气的收集和处置,明确污染项目的废气净化设施配套建设要求。严格控制工业烟粉尘排放,所有工业窑炉使用单位均须配备符合要求的污染治理设施。调整和优化能源结构,在产业集聚区积极推行风能、太阳能、天然气、农村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推广集中供热,禁止使用原煤、重油等高污染燃料。大力发展绿色物流,鼓励使用环保、节能的运输工具,加强对码头货物装卸、物料堆场、化工原料储罐的管理,大力整治粉尘或挥发性有机物污染。
强化固废污染防治。强化对浙南沿海产业集聚区内危险废物产生、转移、利用、处置全过程的监管,建立统一的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和处置体系,规范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行为,建立完善危险废物台账管理制度。加快推进瑞安、平阳的垃圾焚烧发电厂和瑞安垃圾无害化处置设施建设,提高浙南沿海产业集聚区生活垃圾和工业固废的无害化处置水平。鼓励积极开发固废源头减量和综合利用技术,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五)保护重要生态区域
注重保护周边湿地资源。将瑞安林垟湿地、平阳滨海湿地保护作为浙南沿海产业集聚区生态保护的重要内容,建立湿地保护协调机制,维持湿地区域大面积的生态面貌,发挥湿地最大的生态效益。湿地区域内不规划建设任何工业设施和厂房,根据环境容量适度进行保护性开发,开展生态教育活动,以湿地的保护和修复推动区域生态文明建设。合理利用滩涂资源,利用促淤和建设人工湿地等手段增加湿地面积,保护水禽栖息地和滩涂湿地自然生态景观,尽量减少围填海工程对生态环境的不良影响,有效遏制湿地面积萎缩和功能退化的趋势。
加强海湾地区生态保护。重点保护瓯江、飞云江生态廊道,打造机场以南、金海湖以西、塘下以北等生态廊道。着力加强瓯江口、飞云江口等重点海域污染整治,严格控制入河入海排污总量。加强沿海工业区块污染防治,合理规划和规范排河排海排污工程,加强排海企业废水治理设施和集中污水处理厂的提标改造。严格涉海工程环境监管,强化海岸工程、海洋工程和海洋倾废的监督管理,实施重大涉海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和后评价。建立跨区域、跨部门的海上环境应急体系,提高海上环境事故快速反应和处置能力。
九、资源要素保障
(一)用地保障
1.核心区块土地利用需求分析
核心区块29.8平方公里范围内,现状建设用地面积20.48平方公里,占总面积的68.72%。未利用地面积2.82平方公里,占总面积的9.47%。农用地面积6.5平方公里,占总面积的21.81%。
表9-1:核心区块土地利用现状情况表
用地分类 | 面积(km2) | 占比(%) |
建设用地 | 20.48 | 68.72 |
农用地 | 6.5 | 21.81 |
未利用地 | 2.82 | 9.47 |
合 计 | 29.8 | 100 |
根据本轮《龙湾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到2020年核心区块土地利用规划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9-2:核心区块土地利用规划衔接情况表
用地分类 | 面积(km2) | 占比(%) |
允许建设区 | 22.10 | 74.16 |
有条件建设区 | 7.47 | 25.06 |
限制建设区 | 0.23 | 0.78 |
禁止建设区 | 0 | 0 |
合 计 | 29.8 | 100 |
按照本规划明确的空间布局方案,浙南沿海产业集聚区核心区块总面积29.8平方公里,其中落在允许建设区和有条件建设区的面积分别为22.0987平方公里和7.467平方公里,位于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内的面积达99.2%。核心区块整体尚有0.23平方公里基本农田需进行规划调整,现有耕地4.15平方公里需落实占补平衡。
2.用地保障措施
为保障浙南沿海产业集聚区开发建设的顺利推进,须严格落实国家、浙江省用地调控政策,实现集聚区内土地资源的科学、有序、高效利用,切实加强对耕地、林地等资源的有效保护,建设行为尽量避开优质耕地,避免无序、过度开发。
加强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协调对接。利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评估修改契机,充分结合本规划土地开发方案,优先统筹保障浙南沿海产业集聚区尤其是核心区块用地空间,确保集聚区开发建设顺利推进。集聚区的建设项目,需充分符合土地规划布局安排,保障顺利落地实施。
加强土地要素配置指标倾斜保障。以龙湾、瑞安、平阳等相关县(市、区)为主体,充分落实省级产业集聚区属地县(市、区)新增建设用地50%用于产业集聚区的优惠政策,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土地要素倾斜保障力度。对集聚区重点建设项目涉及的农用地转用指标,给予优先保障,拟占用耕地在温州全市范围内统筹进行占补平衡,在有条件的区域,扎实推进建设用地复垦工程,确保开发建设的顺利实施以及耕地总量、质量不下降。积极开展荒滩等未利用地开发试点,减少建设项目占用优质耕地资源。
积极争取省级政策支持。重点加强对浙南沿海产业集聚区范围内重大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项目的梳理整合,争取列入国家、省级重点项目,争取追加规划指标和核减基本农田指标,争取省统筹耕地和标准农田占补指标。对符合条件的重大产业项目,积极向上申报,争取省级重大产业项目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奖励。积极探索跨区域耕地资源优势与经济优势互补机制,对温州市内确实难以实现耕地占补平衡的重大项目,提请省政府给予使用省统筹补充耕地指标,协调省内异地调剂占补平衡。
集约节约利用土地资源。浙南沿海产业集聚区新开发区块严格执行《浙江省工业等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2014)》规定。对已开发区块,积极推进“空间换地”,鼓励建设多层标准厂房和开发利用地下空间。开展批而未供、供而未用以及闲置土地清查整治,努力盘活存量土地。积极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对异地置换盘活的用地指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结余部分,优先安排用于集聚区建设。
(二)用海保障
1.用海需求分析
浙南沿海产业集聚区海域使用主要为工业和城镇建设用海,涉及瓯飞一期、阁巷、宋埠—西湾等围填海区域。其中,核心区块范围内建设用海面积2.84平方公里,均已落实围填海计划指标,并转为建设用地进行开发建设。
2.用海保障措施
浙南沿海产业集聚区涉及的滩涂围填海工程基本符合各级海洋功能区划要求,整体来看,浙南沿海产业集聚区开发涉及用海是有保障的。在集聚区建设推进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与国家、省、市、县海洋功能区划(修编)的衔接工作,确保集聚区涉海建设项目符合用海相关法规和规划。对集聚区建设涉及的围填海项目,应抓紧做好用海报批相关工作,按照《浙江省围填海计划管理实施办法》(浙发改农经〔2012〕1438号)等相关要求有序实施。同时,深入开展海域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加强科学用海,坚持集约用海,探索建立并不断完善海域使用权储备制度。进一步强化海域使用权属管理,不断完善规范海域使用权申请审批、公开出让、抵押贷款等管理手段,推进海域使用权市场化配置工作。坚持科学规划、生态开发,加快建设沿海湿地和防护林,确保围垦区保留12%以上的水面率。
(三)水资源保障
1.用水量需求预测
按照本规划明确的核心区块用地方案及周边地区开发建设所需的用水情况,到2020年,浙南沿海产业集聚区核心区块最高用水量约为20万立方米/日,到2025年核心区块用水需求趋于稳定,最高用水量约为25万立方米/日。
2.水资源保障措施
浙南沿海产业集聚区核心区块供水水源由珊溪水利枢纽为主要保障,规划远期通过海水淡化进行补充。在加强供水能力保障的同时,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大力提倡节约用水、分质供水,按照集聚区准入要求严格限制高水耗项目,鼓励发展节水型产业,积极推进中水回用工程建设,利用城市雨水资源,促进水资源循环利用。支持在有条件的地区建设海水淡化设施,为沿海区块用水提供更好的保障。核心区块以外的地区,也要注重水资源保障工作。
(四)能源保障
1.电力能源
(1)电力需求预测
按照本规划用地开发方案,预计到2020年,浙南沿海产业集聚区核心区块用电负荷约为25万Kw,用电规模约为12亿千瓦时;到2025年,用电负荷将达约35万Kw,用电规模约为17亿千瓦时。
(2)电力保障措施
为满足核心区块用电需求,重点加快建设浙能乐清电厂二期、温州电厂扩建等重大电源工程,配套完善以500Kv温东变为主电源,若干220Kv、110Kv为骨干网架的输配电网络,积极争取省内用电份额,充分保障核心区块电力需求。同时大力实施热电联产、集中供热工程,科学布局热点源和供热管网,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2.天然气能源
(1)天然气需求预测
浙南沿海产业集聚区核心区块范围内现状天然气消耗量整体不高,根据《温州市城市燃气专项规划》(修编)、《温州市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局各分区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等相关规划,预计到2020年,核心区块天然气总用量约为500万Nm
3/a,到2025年总用量约为600万Nm
3/a。
(2)天然气保障举措
根据《浙江省天然气管网专项规划》、《浙江省省级天然气管网建设规划(2008—2020)》,浙南沿海产业集聚区天然气供应纳入温州市、浙江省“多气源、一环网”的天然气供气网络,重点加快东海丽水36—1气田上岸基地、温州液化天然气(LNG)接收站、甬台温天然气管线温州段、金丽温天然气管线温州段、市域天然气输气管网建设,有序实施城市输配管网、门站、调压站、调度中心等配套工程,为集聚区天然气安全可靠供应提供保障。
(五)环境容量保障
1.主要污染物排放增量预测
根据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局“十二五”规划,核心区块化学需氧量(COD)、氨氮(NH
3-N)、二氧化硫(SO
2)、氮氧化物(NOx)四项指标“十二五”期末的总量控制分别为907吨、129吨、1590吨、951吨,削减率分别为“十二五”初期的12%、10%、15%、10%。通过积极、有效推进节能减排工作,可以完成预定目标,同时尽量减少对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
2.环境容量保障措施
严把项目环保准入关。根据核心区块环境容量,严格执行集聚区相关环保准入标准,对不能满足环保标准的建设项目采取“一票否决”。杜绝高能耗、高污染、资源消耗型项目进驻,从项目源头上控制污染物排放。实施项目建设“三同时”,加强环境监察与执法。
加大污染物减排力度。鼓励区内企业开发和使用效率高、污染排放量少的清洁能源和生产工艺,加强生产、生活各类污染物排放监控治理。引导企业提高对污染整治设施的投入力度,积极创建三废“零排放”示范企业。完善污染物总量减排指标、检测和考核体系,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对重点工业行业污染进行集中治理,对环境影响较大的落后产能予以坚决淘汰,切实从源头上减少污染排放。
完善环保基础设施配套。围绕核心区块的重点产业布局,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厂及截污管网、垃圾焚烧厂、污泥处置工程等一批重点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三废”收集、处置与再资源化利用体系,有效改善区域环境质量,腾出环境容量。
(六)建设资金保障
1.建设资金需求预测
根据本规划制定的发展目标与开发规模,规划期内(2014至2020年)浙南沿海产业集聚区核心区块投资总量约1000亿元,其中基础设施投入约200亿元。
2.建设资金保障措施
实施财政倾斜保障。市、县(市)两级财政加大对浙南沿海产业集聚区建设的支持力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同时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支持,统筹用好省级产业集聚区专项资金,积极争取跨区域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列入国家、省级重点项目,争取国有资本投入。积极引入、申报省级重大产业项目,争取省级财政专项支持。
拓宽投融资渠道。依托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局统一的开发平台,强化银行贷款、项目融资等传统融资途径,积极开展平台企业债、资本市场融资等直接融资模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推进发挥温州地区民资优势,进一步探索放宽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产业平台设施建设等领域社会资本准入模式和管理办法,积极引导民间资金参与浙南沿海产业集聚区建设。
十、体制机制创新
(一)完善协调机制
强化市产业集聚区规划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作用和职能,市产业集聚区办作为协调指挥机构,利用市发改委综合管理部门的优势,进一步发挥其在综合协调、资源统筹等方面的作用和能力,加强指导和上下协调,做好对浙南沿海产业集聚区服务工作。
(二)理顺管理体制
推进实体化运作。组建温州浙南沿海先进装备产业集聚区管委会,作为市政府派出机构,与温州经开区管委会合署办公,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按照集聚区管委会实体化运作的要求,管委会负责整个浙南沿海产业集聚区的统筹管理和核心区块的开发建设,包括统一负责规划编制、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和项目准入、招商引资、要素配置、行政审批、信息统计等方面的统筹管理职能。按照省级产业集聚区建设需求,进一步理顺内设机构和运作机制。加快政策功能整合,充分发挥国家级开发区、省级产业集聚区和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的政策叠加效应。
理顺集聚区与片区关系。浙南沿海产业集聚区及各片区管委会内应统筹区块内的机构、人员安排,按照“分类指导、分步推进”的原则,要建立“一个平台、一个主体”的管理体制。集聚区管委会直接负责核心区块的开发建设,并承担对各片区统筹协调职能,协调解决片区建设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包括重大规划编制、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重大产业项目布局等,避免同质化竞争。集聚区对片区主要领导具有提名权,各片区主体在集聚区管委会统一领导下,具体承担片区内的开发建设、招商引资、企业服务等职能。各片区在集聚区管委会统筹指导下,充实专门的统计力量,完善统计监测体系,做好省级产业集聚区统计工作。
(三)优化服务环境
进一步明确集聚区管委会在行政审批中的地位、职能,并依托实体化的集聚区管委会,率先在浙南沿海产业集聚区开展深化审批制度改革试点,温州市本级、龙湾、瑞安、平阳等县级审批和管理部门通过委托授权、管辖授权、委托派驻机构办理等方式,赋予集聚区管委会相对独立、较为完整的、“准行政区”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权限真正向集聚区下放或授权,尽快做到“办事不出门,审批不出区”。积极开展“化零为整”的前置审批,负面清单之外、符合产业导向的企业投资项目率先做到“零审批”。全面推行投资项目审批代办制,加快建设善招商、勤服务的“店小二”型干部队伍,使浙南沿海产业集聚区成为审批效率最高、服务环境最优的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