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温州浙南产业集聚区(经开区、瓯飞)企业投资项目联合竣工验收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作如下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深化企业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提高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工作效率,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 根据《关于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动重点领域改革的意见》(浙委发〔2018〕1号)、《关于深入开展“营商环境提升年”行动的实施方案》(温委发〔2018〕9号)、《温州市企业投资项目审批“开工前100天、竣工验收30天”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二、主要内容
《实施办法》根据《关于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动重点领域改革的意见》(浙委发〔2018〕1号)、《关于深入开展“营商环境提升年”行动的实施方案》(温委发〔2018〕9号)、《温州市企业投资项目审批“开工前100天、竣工验收30天”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制定。《实施办法》的内容规定了温州浙南产业集聚区(经开区、瓯飞)企业投资项目联合竣工验收实施办法。一是明确了建设项目竣工联合验收工作机制;二是明确了申请建设项目竣工联合验收的基本条件;三是明确了建设项目竣工联合验收程序及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