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部署,2018年5月22日至6月22日,省委第四巡视组对温州浙南产业集聚区党工委进行了巡视。7月27日,省委第四巡视组向浙南产业集聚区党工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浙南产业集聚区党工委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党工委坚决扛起履行巡视整改的主体责任,从树牢“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对党绝对忠诚的高度,严肃认真对待巡视反馈意见。以抓好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为载体,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政治意识,全力推动上级精神和决策部署在集聚区执行到位,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在集聚区落地生根。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及时召开党工委巡视整改专题会议、专题民主生活会、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党工委书记带头研究部署,班子成员按照责任分工对号入座,主动认领,根据“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要求,制定整改落实方案,明确整改目标,逐条提出整改措施。同时,成立由党工委书记任组长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设工作协调、材料综合、整改督导等三个专项工作组,分别由班子成员兼任组长。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党工委定期不定期专题研究巡视整改工作,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建立整改动态“一日一报、一周一汇”制度,对所有问题建立整改台账,并切实采取项目管理、挂账销号的办法实施整改,完成一项销号一项,确保巡视整改工作落到实处。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如有整改不力的,坚决“回炉”补课,直到整改到位为止;如有应付了事的,坚决按程序追究问责,重新整改,真正做到一抓到底、抓出实效。
巡视反馈后,对省委巡视组巡视期间移交的12件信访件,进行了认真梳理和集中办理,目前已办结12件,办结率为100%。对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及时进行分类处置,目前已办结1件,办结率为100%。在巡视整改工作中,对违规违纪的,立案4件、了结4件,给予党纪处分5人(党内严重警告2人);组织处理3人(调离岗位1人);诫勉3人,教育提醒27人;新制定制度47项,修改完善制度12项;收回清退违规资金246.46万元。
一、关于“统揽全局能力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充分发挥党工委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领导班子带头抓整改,党工委书记主持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工委班子认真进行对照检查,查摆了班子存在问题,剖析存在原因,提出整改和努力方向;党工委书记带头作个人对照检查,认领责任并作出整改承诺;班子成员逐个作对照检查,认领责任并作出整改承诺。党工委书记切实履行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部署巡视整改重要问题、过问重大问题、协调重点环节、督办重要案件。
(二)提高站位,更新理念。制定《大学习大调研大抓落实活动实施方案》,党工委带头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提高统筹谋划能力。组织开展融入发展战略调研,结合自身职能研究提出推动系列战略落地的具体载体和举措。按照市委主要领导“主引擎、主战场、主阵地、主窗口、主渠道”的指示要求,围绕打造“万亩空间、千亿量级”产业大平台,进一步明确高标准建设产城融合、以产为主滨海产业新城的思路和举措。着力提高集约高效发展水平,实施“亩均论英雄”改革,完成2017年度企业综合评价,加快推进亩均税收万元以下企业整治提升,深化国家低碳工业园区试点。组织开展“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解放思想大讨论,对标先进地区产业平台,谋划开展争先进位。
(三)规范集体决策,加强班子建设。针对以主任办公会议代替党委会讨论“三重一大”的事项已提交党工委会议审议。完善决策机制,制定《进一步完善党工委、管委会“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对“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原则、决策范围、决策程序、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等五个方面进行了规定,明确了需提交党工委会议研究的具体事项范围。强化纪检监督,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分析查找在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研究制定改进措施。优化党工委班子分工,加强领导联系街道、联系重点项目的机制。党工委班子带头担当作为,切实维护班子权威,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督查工作的通知》,加强对重大决策的执行情况督查。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派驻纪检监察组专责监督职能的通知》,加强对党工委决策落实的监督。制定实施《关于加强和改进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的实施意见》,优先把优秀年轻干部选派到街道一线。制定《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意见》,建立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
(四)认真贯彻上级精神,坚决破除“两张皮”问题。推行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夜学制度,整改以来累计开展夜学9次,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浙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市有关会议精神,以及上级决策部署、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调研指示要求,并结合自身发展定位,进一步完善发展思路和举措。组建市民讲师团暨改革开放40周年宣讲团,开展各类宣讲400多场,下发6000多册学习书籍,通过“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医院”活动,努力推动上级精神落地生根。加强党工委中心组学习规范化建设,责令组织宣传部就“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性不足”问题作出检讨,进一步落实《浙南产业集聚区党工委(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细则》,制定实施《2018年度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调整)》,加强党工委中心组学习长效机制建设。
二、关于“‘大平台、主战场’作用不明显,招商引资工作推进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主导产业招商。围绕整车、智能制造、电子信息技术、电竞等产业,瞄准国内北上广深等地区和意大利、韩国等国外制造业先进国家进行布局,编制招商地图,做好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谋划。坚持一把手抓招商,主要领导亲自带队赴上海、北京、杭州等地对接项目,1个总投资30亿元的制造业项目成功落地开工。2018世界温州人大会期间集中签约产业项目9个,总投资约66亿元。推行“标准地”,进一步约束固定资产投资、容积率、单位能耗标准、单位排放标准、亩均税收等5大指标。
(二)打好产业升级组合拳。制定出台《对外开放产业平台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关于进一步加快新动能培育促进全区工业服务业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意见(试行)》等政策文件。启动企业梯队培育计划,完成区级2017-2018年度龙头骨干及高成长型工业企业培育名单筛选,建立小升规企业培育库,6家企业入选省隐形冠军培育企业,1家入选省隐形冠军企业,2家企业跻身2018年中国民营企业500强。组织开展省级“两化融合”示范区创建工作,9家企业智能制造和管理创新项目已立项并开始实施,1家企业获国家“两化融合”贯标示范企业,完成企业上云945家。推进小微园建设及村二产留地整治,激光产业园26幢厂房已结顶;环保产业园完成桩基工程,已进入主体建设阶段。制定出台《村二产留地改造提升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实施意见》,启动沙城沧宁、天河庄泉两个村村二产留地项目建设前期工作。
(三)全力推进项目落地建设。强化项目履约管理,推进投资超10亿元以上未投产项目建设,及时解决项目在审批、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难点问题。截至目前,15个项目已完成投资85.1亿元。实行重点项目推进专班制,对百威啤酒、中电温州产业园等10个重点项目建立“一个项目、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抓到底”的工作专班制,并落实营商专员,实行全程代办、保姆式服务,打造项目入园快速审批绿色通道,当好服务企业的“店小二”。强化重点项目的服务监管,对项目倒排工作计划,倒逼加快进度;引进专业律师团队对合同及相关文书进行审查,出具律师意见书;建立招商项目数据库,联网智慧开发区平台,相关部门实时联动,跟踪项目进度管理;开展全区招商项目大排查,已排查17个项目,并建立项目跟踪进度表。
三、关于“社会事务管理能力不够、投入精力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对街道工作领导与管理。党工委专题研究街道工作,对星海、海城、天河等3个街道党政主要领导进行调整,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工作的指导和协调。组织机关部门、街道开展基层工作大调研,按照“抓街促村”要求,了解并分析当前基层发展中存在的优势和不足,研究提出发展对策。强化对街道考核督查,对各街道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等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定期通报。加大优秀基层干部选拔力度,对缺乏基层工作经历的机关干部,有计划安排到街道任职锻炼。全面推进城中村改造工作,对天河街道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街道党工委对郑岙、蒲门村“两委”进行集体警示谈话,取消本年度村级考核评先评优资格,蒲门村委会主任因城中村改造等工作不力停职3个月。郑岙城中村改造一期建设红线范围内剩余9户全部完成签约拆除工作,一期安置房工程正在办理供地和施工许可证手续;蒲门城中村改造因受高铁规划选址不确定因素影响,异地安置地块选址中。
(二)深化产城融合发展。强化规划引领,持续推动“造园”向“营城”转变,重点着力提升公共交通、教育医疗、生活服务等公共配套。新推出人才公寓591套。持续推进富力城、红星美凯龙和碧桂园三期、四期等居住生活配套项目。投用绣山中学分校新校舍;金海小学北校区进行桩基施工;推进每个街道2所公办幼儿园建设。构建综合交通体系,推进甬台温高速复线、环山东路等工程,市域铁路S2线经开区段签约进展顺利;新增公交线路1条,优化公交巴士线路3条。丰富文体娱乐产品供给,实施文体悦民工程,举办了“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诗歌朗诵大赛,组织参加全省开发区合唱大赛并获金奖,举办“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全区合唱大赛;制定扶持乡村艺术团发展实施方案,成立乡村艺术团9个,开展区“民星大舞台”街道巡演。开展健康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系列活动,成功举办马拉松赛事。
(三)加大破难攻坚力度。针对海城违建问题,对海城街道、住建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国土资源分局予以通报批评;对海城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以及住建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国土资源分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教育。坚持控新、除旧双管齐下,严格执行现行违建“即查即拆”,共发现海城新建违建20处,处置到位14处,尚在管控6处;推进违法建筑拆除行动,累计拆除违建7.1万平方米。实行拆违补办两手并抓,推进符合条件的村二产补办手续,面积约4万平方米。制定出台《新增违法建设处置工作制度》《关于贯彻落实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切实加强海城街道违法建筑处置和管控工作的实施意见》,对违法建筑的处置和管控做了具体规定和细化明确。与市规划局多次进行沟通,要求将海城街道纳入新一轮温州市城市总体规划。
四、关于“基层党建工作基础薄弱”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推动党务工作部门履职到位。20名组织关系已转出的党员和57名因联系方式改变列入失联名单的党员调整处置已经完成。对考核排名落后的天河街道党工委书记和分管委员进行约谈,并进行了自我剖析。建立《街道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制度》《基层党建工作谈心谈话制度》《落实完善“六度”考核机制》《全区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清单》等机制。制定实施《党务部门绩效责任考核办法》。完成组工干部大轮训,并组织开展业务理论测试。
(二)进一步规范基层党组织党员管理。就失联党员处置问题,对星海街道组织委员、组织员及10家涉事党组织负责人进行集体约谈。督促星海街道纠正16名无法联系党员的相关处理做法,目前已经排查到党员11名。督促星海街道落实对病重党员的关爱,街道前往该党员所在医院进行慰问,做好组织关怀,并按程序予以恢复党籍;星海街道对有关党员所在的企业党委予以通报批评;星海街道党工委派员到该企业党委召开集体约谈会,企业部分党委委员及党支部书记等共6名党员参加会议,作自我批评和剖析。抓好党组织政治理论学习,部署开展对上级政策再学习、再落实活动,下发《关于加强基层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工作的意见》,对后进支部进行通报,同时对党支部书记进行通报批评处理,并进行约谈教育,落实专人担任支部党建指导员。制定不合格党员处置实施办法。部署开展党员发展工作“回头看”。组织开展两新领域组织建设运行情况大排查,加强党员档案的审核。落实党支部党员发展和变动情况季报制度,掌握动态情况。
(三)加强机关党建工作。进一步健全机关党的建设工作机制。明确1名党工委委员兼任机关党委书记,成立了区直机关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机关党委内设机构、议事规则及人员都予以进一步明确和完善,机关党的建设工作机制初步形成。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区直机关党组织党员政治理论学习的意见》,每季度、每月及重要时间节点发放《机关党组织和党员政治理论学习重点内容参考》和重点内容提醒单,抓好机关党组织每月“三会一课”组织生活情况督查检查。严格落实机关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对被抽查的9家机关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书记)、组织委员和负责记录的委员进行集体约谈,有关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书记)现场签订《机关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承诺书》。与各机关党组织签订《机关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加大机关党建督查力度,对区直各机关(单位)党组织,特别是被抽查的9家单位进行机关党建工作“回头看”。
(四)抓严村“两委”班子建设。严肃处理有关村干部,责成二甲村村委会主任辞职;对郑岙村党支部书记予以警示谈话,并下派第一书记到村指导。部署开展村社组织换届“回头看”工作,建立不适任村干部退出办法,分类处置不合格村社干部22名,其中“下”的村社干部共4名,主职干部2名。推行“街街有擂台、村村有赛台”制度,制定全区组织工作述绩比绩办法,推进全区组织工作重点任务落实。
(五)完善中小学校党建工作管理体制。认真学习贯彻上级学校党建系列精神,制定下发《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强化学校德育和思想政治工作,认真落实学校党组织建设、队伍建设、思想政治教育、制度建设、基础保障等规定和要求。加强组织建设,成立文教体工作局党委,启动学校党组织划转工作,做好教师党员发展扫尾工作、党费收缴工作以及党员档案梳理工作。印发《关于开展红色领航“立德树人”行动全面推进新时代公办学校党建工作的意见(试行)的通知》,切实加强学校党建业务督导。
五、关于“落实党管干部原则不够到位,管理监督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统筹规划干部工作。制定实施《干部交流工作实施方案》,完善《关于加强和改进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的实施意见》,突出基层导向,对干部任职、交流及年轻干部培养使用作出统筹规划。调整建立20名优秀年轻干部、专业型干部后备库,坚持统筹抓好优秀年轻干部的选拔配备工作,推动年轻干部选拔配备工作常态化。在干部选拔配备中大力推动优秀干部到街道、重大项目、重点工程、重要工作一线任职锻炼。加强街道与机关干部交流,商务局局长交流到街道任党工委书记,产业研究中心主任调任到街道任办事处主任,党政办公室副主任提任到街道任办事处主任;三个街道书记交流到机关部门任正职。同时,还选派3名干部到村任第一书记,选派1名干部到上海嘉定区挂职。
(二)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要求。制定实施《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民主推荐工作实施细则》《中层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民主推荐工作。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制度,制定实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操作规程》,把监督贯穿提名推荐、测评、考察、人事安排酝酿和讨论决定的全过程。严格执行“三个不上会”“两个不得”“五个不准”规定,民主推荐结果超过时效的,一律重新进行民主推荐;对人数较少机关部门,在职能相近、职责交叉、工作关联的相关部门中开展民主推荐工作。
(三)严格落实“凡提四必”要求。制定《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实施办法》,明确干部档案“凡提必审”,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凡提必听”,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凡提必核”,反映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凡提必查”。健全完善《关于拟提拔任用(转任重要岗位)科级干部征求派驻纪检监察组意见的实施办法》,规范征求派驻纪检监察组意见工作流程,明确派驻纪检监察组未出“意见回复”绝不上会。
(四)严格讨论决定环节。完善《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讨论决定工作实施细则》,严格操作规范,党工委对人数达不到三分之二要求的干部任免会议坚决不开,严格按干部讨论决定有关规定执行。组织部门做好出席人数等情况的提醒、提示工作。严格落实回避制度,在《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考察工作实施细则》《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讨论决定工作实施细则》明确回避情形。
(五)严格规范干部提拔使用。坚持选人用人研判在前,对全区干部队伍建设情况进行深入分析,对编制职数、岗位空缺、调配和意愿等四个方面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分析,细致做好干部队伍建设研判工作。规范初始提名办法,采取组织部门推荐提名、单位党组织推荐提名、党工委成员推荐提名、个人署名推荐等方式。建立健全《动议工作实施细则》,严格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坚持党管干部,坚持好干部标准,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充分酝酿、权责一致、利于监督。
(六)严格整改干部兼职取酬问题。对6名市管干部在社团企业违规兼职(任职)按规定全部清理到位,其中集聚区管委会原副调研员、原纪委副书记、区住建局原副局长等3名干部涉及违规兼职取酬,作出深刻检查、予以约谈,按规定做到应退尽退,清退违规兼职取酬金额108.05万元。部署开展全面排摸核查审核、落实兼职清理规范工作,并形成专项调查报告报省委组织部。机关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组织召开干部兼职清理专题生活会。全区共清理规范兼职111项,其中,已辞去兼职81项,已补报审批25项,公司注销涉及职务5项。加强学习宣传,把好日常审批关,兼职人员每年年底就兼职期间的有关事项书面形式报告有关情况。
六、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建立健全责任制。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意见》,进一步落实“一把手”抓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其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确保工作到位、责任到人。同时,党工委与各局(室)、街道、直属企事业单位签订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建立意识形态工作定期督查通报制,对直属机关、街道、国有集团开展意识形态工作督查,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和理论学习情况等进行了通报。召开街道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汇报会暨文化礼堂建设工作推进会,狠抓街道党工委意识形态和基层文化阵地建设工作。
(二)深化文化礼堂“建、管、用”。印发《关于深入推进文化礼堂建设的通知》,将文化礼堂建设纳入到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今年新建成文化礼堂6家。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文化礼堂长效管理的通知》,进一步明确文化礼堂干事和文化礼堂八大员职责,责令街道对存在问题的文化礼堂总干事进行约谈,并对相关问题进行了专项整治。实行文化礼堂星级评定管理和文化礼堂活动补助机制,文化礼堂开展活动的积极性明显增加。全面落实民宗工作“分级负责,属地管理”要求,开展全区范围内宗教(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建筑安全大排查行动,加强宗教(民间信仰)活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三)推进文体设施建设。统筹区级文化体育项目建设,对金海体育公园项目进行调整,拟新建综合文体馆,建筑面积约6000平方米,正在施工图设计,争取2020年年底建成投用,与项目配套的室外篮球场和笼式足球场已可投用。区图书馆项目完成选址,建筑面积约1600平方米,现已完成主体工程建设,正在进行二次装修设计,预计2019年10月可投用。增加街道级文体设施投入,落实全区省市10个民生实事体育项目建设点的经费补助方案。完成2个小康体育村建设提升,2018年所有体育民生实事项目均已完工。
七、关于“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全面从严治党措施。党工委主动履职,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党工委主要领导坚持带头示范,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出台五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规划性文件,成立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小组,党工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出台《2018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暨“清廉浙南产业集聚区”建设情况考核办法》。完成《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制定,与各局、街道、集团层层签订责任书,并督促各级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下属同志谈话制度。
(二)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切实抓好“清廉浙南产业集聚区”建设等文件落实,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的通知》,通过“讲责”“定责”“践责”“评责”和“问责”五个环节督促领导干部进一步履行“一岗双责”,确保落实到位。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全程纪实平台”及时记录、上传相关台账。组织开展年中督查,对各街道、集团和部分机关单位集中开展督查行动。抓好党工委经常性谈心谈话工作,班子成员与科级干部累计谈心谈话251次。积极开展“铁腕纠四风,重拳治怠政”作风建设专项行动,对全区2920名在编在岗(含临聘)人员开展违规借贷等情况自查自纠,并签订承诺书作出承诺。同时,还组织开展了违规房产交易专项治理工作。截至目前,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3人,其中党风政务双重处分1人。按处分档次分,党内警告13人,严重警告9人,撤销党内职务1人,开除党籍8人,开除公职3人;按职级分,副科级2人,一般党员2人,农村党员29人。
八、关于“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完成派驻纪检监察组人员编制划转;向各街道派出监察办公室,派出监察办公室主任、副主任8名,监察员15名,进一步推进了监察体系向街道基层拓展延伸。推进“三转”工作落实到位,开展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工作专项督查,要求各街道、集团进行自查,明确纪(工)委书记不再担任其他社会管理事务。完善自律监督机制,深化“树新形象,做好榜样”专题教育活动,开展“四查四严”专项行动,不断增强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监督。
(二)强化廉政风险点监督。坚决整改招投标不规范问题,对市政园林公司招标项目监管问题开展责任追究调查工作,并作出问责决定。组织开展招投标自查自纠工作,进一步规范招投标,对2015年1月至2018年7月间的工程建设项目及以管委会或集团名义出台的招投标政策文件或会议纪要进行全面自查。针对有的招投标项目没有得到有效监管问题,责令滨海新城投资集团、市政园林公司深刻书面检查,并通报批评,责令时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深刻检查,对时任公司负责部门负责人予以诫勉谈话。就工会旅游问题,责令海城街道作出深刻检查,并予以通报批评,约谈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工会主席两人,对活动组织人员予以诫勉谈话。
(三)强化公款竞争性存放监督。开展资金存放管理自查自纠,在单位自查的基础上由派驻纪检监察组和财政局联合重点核查。开展资金存放管理专项整治,区本级在预留1亿元周转金的前提下,梳理2.1亿元竞存资金构成,竞存方案经竞存领导小组充分讨论,于9月9日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发布招标公告,现已完成招标;1亿元周转金已与存放银行协商后签订协定存放协议,争取活期资金最大收益。瓯飞集团梳理出1亿元资金进行竞存,已于9月11日完成招标。海城街道梳理出400万元资金进行竞存,已完成招标。责令财政局、瓯飞集团及下属三家子公司、海城街道等6个单位深刻书面检查;对财政局分管领导、直接责任人,海城街道行政负责人、直接责任人,瓯飞集团分管领导、下属公司主要负责人及财务人员等9人批评教育,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九、关于“作风建设抓而不紧,顶风违纪情况和‘四风’问题依然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肃整治违规发放津补贴和列支费用情况。对津补贴超标准部分,做到该退则退,该改则改。星海街道现已清退通讯补助82890元、夜餐补助31256元,共计金额114146元。责令星海街道深刻检查,由党工委领导约谈星海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时任街道党工委副书记作出深刻检查,对会计人员予以通报批评。针对“星海街道、天河街道违规向派出所支付费用”问题,立即成立由公安分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派出所发放给协辅警的每笔经费流向、用途逐项进行检查,确认经费在发放过程中是否存在违规和超标范围发放津补贴情况,并做好清退工作。星海派出所已全部清退495000元,天河派出所已全部清退716950元。责令星海街道、天河街道、星海派出所、天河派出所4个单位及街道时任分管领导、派出所时任负责人作出深刻检查。针对瓯飞集团违规发放补贴、劳务费问题,责成瓯飞集团清退招聘笔试环节中10名外单位工作人员考务费每人超发部分300元,清退笔试环节中3名工作人员每人500元,共计4500元;清退面试环节中14名考官和17名工作人员每人500元,计15500元;责令瓯飞集团党委作出深刻检查,对集团党委委员、人力资源部经理予以通报批评,责令集团财务部副经理兼会计深刻检讨。针对向区外干部发放报酬问题,当事人已主动完成清退45000元。
(二)严肃整治办公用房面积超标问题。巡视抽查发现办公室面积超5平方的办公室6间,其中1人属市管干部,移交市纪委调查处理。责令滨海新城投资集团党委向区党工委作出深刻检查,党工委管委会分管领导约谈集团相关分管领导,责令涉及5名责任人作出深刻检讨,并给予谈话教育。滨海新城投资集团已通过办公室增加工作人员数量、砌实体墙等方式进行整改。同时,组织开展办公用房管理“回头看”,共督查49个单位800多间办公用房,发现15家单位存在问题,发送整改通知书,并督促全部整改到位。
(三)严肃整治“不作为、不担当、慢作为”现象。修订完善《党工委、管委会会议制度》,切实改进会风,进一步明确主任办公会议重在研究全局性问题和重大事项,严格把关上会议题。加强重点事项跟踪督查,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派驻纪检监察组专责监督职能的通知》,强化对重点事项跟踪督查,对落实不力的坚决予以倒查追究。通过《关于加强和改进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的实施意见》《中层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不作为、不担当、慢作为”的干部,不得列为培养对象。针对“滨海园区合成革企业集中治理”问题,项目于2018年8月初投入调试运行,目前,废水、废气处理设施调试运行正常,日处理废水量约550吨,污水接管、在线监测设施、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及厂区地面平整、硬化与围墙施工等扫尾工程已完成,经检测,废水、废气污染物排放已达标,恶臭问题得到明显改善。
(四)严肃整治形式主义问题。党工委、管委会高度重视,开展了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行动,认真抓好自查工作,梳理了整改“三张清单”,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务求整改到位。主要领导带头,严控会议规格、会议数量、会议议程和会议时间,进一步完善各类会议的议事范围、参加人员、工作程序、会议纪律和贯彻落实要求等事项,实行并会、套会、半节会,提倡开短会、开小会,杜绝陪会现象。精简文件数量,制定发文和收文办理细则,完善各项流程,严格把关文件合规性和合理性,对不符合要求的文稿坚决退回,今年以来发文数量同比减少10.16%。
(五)推进移风易俗改革。制定下发《全区推进移风易俗婚事新办改革攻坚年行动实施方案》《深化丧葬礼俗整治活动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喜事新办、丧事简办提出了具体要求,并由党工委管委会主要领导主持召开全区大会进行动员部署。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监督管理的通知》,纪检监察部门严格执行“双报告、一承诺、一公示”制度,加大问责追究力度,实行“一案双查”。对文教体局一副局长违规操办喜宴并收取礼金案件,已责令其清退超范围违规宴请同事和管理服务对象36人的礼金,共计68680元,并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其进行组织调整。
下一步,浙南产业集聚区党工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视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坚定不移加强党的领导,不断增强党工委核心作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两个维护”。切实加强理论学习,提高谋划调研水平,第一时间抓好中央和省、市委有关精神的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积极融入上级战略部署,按照“主引擎、主战场、主阵地、主窗口、主渠道”的定位加快推进产业平台建设。突出经济主业,聚焦智能制造,加大重大项目服务监管力度,提高经济质量。坚持基层工作导向,加强对街道工作的领导和管理,突出以基层党建为抓手推动街村发展,推动解决一批社会关心关注的问题。二是坚定不移夯实党的建设,牢固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切实提高党务工作水平,组织开展机关党建工作“回头看”,进一步落实好党内组织生活“六制六规范”,完善机关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坚持严管厚爱干部,认真组织实施干部交流、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等政策;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有关程序要求,规范民主推荐,确保“凡提四必”、讨论决定、干部动议等环节按照已制定的规则执行到位。严格干部兼职管理,坚决杜绝违规取酬现象。三是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两个责任”。牢记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坚决主动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建设“清廉浙江”要求,全面落实今后五年“清廉浙南产业集聚区”建设工作,健全完善落实主体责任办公室运行机制,推动主体责任层层落实,全面压实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支持和督促纪检监察部门全面履行监督责任,确保纪检监察干部选优配齐,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推动“三转”工作落实到位,确保纪检监察干部专职专用。持续开展正风肃纪工作,深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密监管津补贴、办公用房等问题,加大重点事项跟踪落实力度,以巡视监督、巡视整改的实际成效为浙南产业集聚区加快提升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12388-1-5(0577-85851359);通信地址: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局滨海十七路350号浙南经济总部大厦223室派驻纪检监察组(信封上请注明:“对浙南产业集聚区党工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电子邮箱wzkfqjw@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