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浙南沿海先进装备产业集聚区(经开区、瓯飞)管委会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通知》已于2018年6月7日制定发布。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贯彻落实全面两孩政策,弘扬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引导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改善我区人口结构,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现结合我区实际,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
二、适用范围
一是开展部分计划生育家庭社会养老保险补助。1、农村独女户家庭具备条件:(1)计划生育在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局管理(按统计口径),且夫妻双方户籍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2)该家庭只生育一个女孩,且该女孩在1980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3)夫妻双方中男方年满45周岁或女方年满35周岁;(4)夫妻双方均非国家机关、国企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农村二女户家庭具体的条件:(1)计划生育在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局管理(按统计口径),且夫妻双方户籍均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2)该家庭只生育两个女孩,且第二个女孩在198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出生;(3)夫妻双方中男方年满45周岁或女方年满35周岁;(4)已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5)存在程序违法生育子女的,社会抚养费征收完毕满5年以上;(6)夫妻双方均非国家机关、国企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失独家庭:为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局户籍失独家庭,即具有我区户籍,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意外丧失独生子女,不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家庭。4、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对象:具有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局户籍,年满40周岁,因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已鉴定为三级以上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且尚未治愈或康复的女性。
二是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具体的条件:1.本人为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局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2.1973年至2001年期间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规章或政策规定生育;3.现存一个子女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或现存两个女儿;4.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满60周岁。不属于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范围:1.未婚单亲收养的;2.受到刑事处罚,尚在服刑期的;3.已享受城镇职工基本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是实施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具体条件: 1、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2、女方年满49周岁;3、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4、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病残达到三级以上)。
四是开展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关爱服务。具体条件:对符合奖励扶助基本条件(本人为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局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1973年至2001年期间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规章或政策规定生育,现存一个子女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或现存两个女儿,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满60周岁),但因自行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而不能享受奖扶政策的对象。
五是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公益金管理办法。具体条件:(1)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或死亡的家庭;(2)独生子女或二女户父母,发生意外伤残或死亡且子女未满18周岁的;(3)独生子女或二女户家庭成员发生重病的;(4)其他有特殊困难的计划生育家庭或基层计生工作者。
三、主要内容
一是开展部分计划生育家庭社会养老保险补助。包括农村独女户社保补助、农村二女户社保补助、失独家庭社保补助、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对象社保补助。
二是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
三是实施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
四是开展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关爱服务。包括失独家庭关爱、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关爱。
五是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公益金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