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目标
今后三年的主要目标,即“一年大提升,两年新突破,三年创示范”。具体来说,一年大提升:2018年,实施规上企业以及用地5亩以上规下工业企业综合评价;开展亩均税收1万元以下自有土地低效企业整治工作。规上工业企业亩均税收、亩均增加值、全员劳动生产率均提高8%。
两年新突破:2019年,全面实施所有工业企业以及小微园区、特色小镇等各类产业平台综合评价;全面整治亩均税收1万元以下的低效企业;全面完善与综合评价制度相匹配的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产业创新升级机制。规上工业企业亩均税收、全员劳动生产率、亩均增加值分别达到30万元/亩、15万元/人、160万元/亩,R&D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之比提高到2.1%以上,单位能耗增加值和单位排放增加值年均分别提高4%以上。
三年创示范:2020年,规上工业企业亩均税收、全员劳动生产率、亩均增加值分别达到32万元/亩、16万元/人、170万元/亩;亩均税收1万元以下的低效企业全部出清,优质小微企业基本入园。
二、综合评价体系
(一)评价内容。
1.评价范围,也就是评价对象。为全区范围内独立核算法人工业企业(制造业,不包括供电、给排水、燃气、垃圾焚烧、污水处理等公益性企业)。同时列明了新供地企业、新设立企业和新上规企业等特殊情况。
2.评价指标和权重,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综合评价主要采用亩均税收(权重35%)、亩均增加值(权重25%)、全员劳动生产率(权重10%)、单位能耗增加值(权重10%)、单位排放增加值(权重10%)、R&D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之比(权重10%)6项指标;规模以下工业企业综合评价采用亩均税收(权重50%)、单位电耗税收2项指标(权重50%)。
(二)评价方法。
根据企业税收实际贡献、工业增加值、全部从业人员平均人数、R&D经费支出、主营业务收入、用电、用地、排放总量等数据,按照无量纲化方式计算出规上6项评价指标得分和规下2项指标得分,各项指标得分之和即为企业总得分。
(三)评价结果。
1.结果分类。规上工业企业综合评价结果分为ABCD四类,分别为优先发展类、提升发展类、帮扶转型类和倒逼整治类。
2.结果修正。设置了加分、提档和否决三项内容。加分项一共5个,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原评价分数的基础上给予1%的加分。提档项一共5个,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原评价结果基础上提升一档。否决项一共6个。
(四)评价程序。
每年4月底前,各职能部门将企业上一年度数据资料报送区亩均办;5月底前,区亩均办会同有关部门完成企业综合评价工作;6月初,将评价结果在媒体进行公示。6月底前,最终的评价结果经管委会主任办公会议讨论审定后,正式发文公布。
三、结果应用
《实施意见》主要是按照A类企业优先保障,B类企业积极支持,C类企业相对控制,D类企业严格限制的原则提出方向性的指导意见,依法依规制定实施用能、用水、用地、排污、融资、奖评等资源要素差别化政策,推进资源要素向综合评价高的企业集聚,提升资源要素利用效率。
四、工作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区亩均办负责统筹推进年度工作组织实施,各相关部门要做好配合工作,切实做好企业评价取数的数据采集等工作。各街道要落实亩均效益综合评价工作主体责任,要建立相应机制,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2.建设数据平台。推进区“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大数据平台建设,用于归集评价信息和年度数据,可以开展分行业、分区域、分平台、分指标等多层次数据分析。
3.强化考核督查。区亩均办会同考绩办,加大对各街道、部门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的考核力度。
4.加强宣传引导。要及时在主流媒体上准确公布评价结果和相关政策,加强典型宣传,形成争优创先的氛围。
此外,在附件中对工业企业综合评价各项指标、行业分类和四类企业不同行业排名比例作了具体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