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008003015157/2019-00015 | ||
组配分类 | 部门政策文件及解读 | 发布机构 | 经开区 |
生成日期 | 2019-03-1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各局(室)、街道、直属企事业单位:
《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已经区党工委、管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温州浙南沿海先进装备产业集聚区
(经开区、瓯飞)党政办公室
2019年3月1日
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
领导与责任分工
一、徐蓬勃同志
对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总责,并重点负责以下工作:
(一)抓好全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落实,加快建设清廉浙南产业集聚区。
(二)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三)高标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区实施办法,巩固深化作风建设成果。
(四)持续抓好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二、沈林杰同志 挂职阿坝州。
三、黄定恩同志
对分管或联系的组织宣传部(统战部、群团工作部)、综治办(平安办、信访局)、公安分局、人大工作联络室(政协工作联络室)、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审计局、财政集中支付中心、滨海集团、瓯飞集团、税务局、司法分局及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重点负责以下工作:
(一)协助抓好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深化纠正“四风”工作。
(二)持之以恒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宣传工作。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宣传力度,加强舆论阵地建设。扎实开展理想信念、党纪党规、廉洁自律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做好家规家训的宣传和运用,推进党员干部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持之以恒深化纠正“四风”工作。
(三)严明党的组织纪律和组织原则,加强理想信念、党纪党规、廉洁自律教育培训,引导广大党员牢固树立党的意识和组织观念。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有关制度。加强对基层党建各项工作的监督检查,持续整顿软弱落后党支部。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述职、个人事项报告等制度。
(四)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严把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防止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加强选人用人监督问责,对用人失察失误的严肃追究责任。
(五)加强对财政性资金的监督和管理。
(六)加强对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领导和监督检查。
(七)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进清廉企业建设。
(八)协助持续抓好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四、黄伟龙同志
对分管的人力资源局、市规划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综合
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综合执法大队、
建设项目前期管理中心、行政事务服务中心和协助分管的滨海集团及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重点负责以下工作:
(一)深入推进机构改革,深化人事管理体制改革,强化工资收入分配正向激励,加强劳动争议仲裁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协助抓好滨海集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三)协助持续抓好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五、张福祯同志
对分管的纪检监察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重点负责以下工作:
(一)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强化对践行“四个意识”,贯彻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加强对“两区”建设纪律规矩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协助落实党工委主体责任,督促推进清廉建设。督促各级党组织完善落实主体责任履责报告、约谈提醒和检查考核等制度,强化对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不力的责任追究力度,推动“两个责任”贯通协同、形成合力。
(三)协助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办法,紧盯重要节点,正风肃纪,化风成俗。认真执行党纪处分条例,严格依法行使监察权,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切实履行好纪检监察监督的首要职责。紧盯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部门和行业的监督。
(四)协助持续抓好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五)持续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严肃查处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深入整治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六)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打造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纪检监察铁军。
六、谢忠诚同志
对分管或(协助)联系的经济发展局(统计局、金融办、招商二局)、科技局(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办公室、招商三局)、金融监督管理服务中心、市场监督管理分局、质量技术监督分局、税务局及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重点负责以下工作:
(一)推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二)减轻企业负担,加强对“两区”建设纪律规矩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加强整治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侵害群众利益问题。
(四)协助持续抓好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七、金旭东同志
对分管或协助分管的党政办公室(法制办)、瓯飞工程建设协调办公室(水利局)、机关事务管理局、产业研究中心、大数据管理中心、瓯飞集团及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重点负责以下工作:
(一)加强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加强对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党工委改进作风各项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深化纠正“四风”工作,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
(三)加强对重大水利项目建设的监督管理。
(四)协助抓好瓯飞集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五)协助持续抓好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八、潘国杰同志
对区公安分局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重点负责以下工作:
(一)加强执纪执法部门在涉纪涉腐信息共享、案件线索移送和审查调查中的协作配合。
(二)加强对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领导和监督检查。
(三)协助持续抓好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九、董学德同志
对分管或联系的文教体工作局(教育督查室)、档案馆、教育考试服务中心、社保分局和协助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及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重点负责以下工作:
(一)加强学校的反腐倡廉建设,推进清廉学校建设。
(二)深入整治教育、社保等方面侵害群众利益问题。
(三)加强档案材料的安全管理、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四)协助持续抓好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十、朱 城同志
对分管、协助分管或联系的交通市政环保局、民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武部)、海洋渔业与农林局(畜牧兽医局、农业机械监督管理站)、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瓯飞集团、交警五大队及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重点负责以下工作:
(一)加强对重大公共项目特别是重大交通项目建设的监督管理。
(二)加强对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保护以及各类专项资金的监督和管理。
(三)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的监督管理,推进清廉村居建设。
(四)持续抓好环保督查整改工作,深入整治生态环境方面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涉农领域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五)推进清廉医院建设,深入整治医疗等方面侵害群众利益问题。
(六)协助持续抓好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十一、姜益祥同志
对分管或联系的住房与建设局(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商务局(招商局、网络经济局、营商办)、行政审批局、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土地储备中心、招商服务中心、国土资源分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发区办证处及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重点负责以下工作:
(一)加大项目引进实施力度,主攻招大引强,加大开放合
作,加快创新驱动,强化人才支撑,推进提质增效,努力构建现代产业体系。
(二)抓好招投标、物资采购、工程建设等关键环节的风险防控。加强对重大公共投资和政府产业基金的监督管理。
(三)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全面推广“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证通办、一次办成”,大力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 。
(四)协助持续抓好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十二、赵立强同志
对机关党委和分管的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及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协助黄定恩同志做好组宣部、人大工作联络室(政协工作联络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重点负责以下工作:
(一)协助抓好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宣传工作,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宣传力度,加强舆论阵地建设。
(二)协助开展理想信念、党纪党规、廉洁自律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做好家规家训的宣传和运用,推进领导干部家庭、家教、家风建设。
(三)抓好机关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落实,推进清廉机关建设。
(四)深入推进机关作风建设,持之以恒深化纠正“四风”工作。
(五)协助持续抓好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十三、王长林同志
对全区人民武装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总责,并协助持续抓好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分管领导如出现人事变动或分工调整,责任分工由继任者承
担。
党工委班子领导要进一步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加强对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指导督促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检查,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谈话提醒,体现严管就是厚爱。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要列入年度民主生活会报告事项。
温州浙南产业集聚区(经开区、瓯飞)党政办公室 2019年3月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