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9年度全区中层处室和基层站所双评议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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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9年度全区中层处室和基层站所双评议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5-20 来源:经开区 访问次数: 字号:[ ]

各局(室)、街道,直属企事业单位:

《2019年度全区中层处室和基层站所双评议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区党工委、管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温州浙南沿海先进装备产业集聚区

(经开区、瓯飞)党政办公室 

    2019年5月14日 

 

 

 

 

 






 

2019年度全区中层处室和基层站所双评议

活动实施方案

 

为紧扣围绕新时代“两区”建设要求,持续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清廉浙南产业集聚区建设,提升全区中层处室和基层站所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决定开展 2019 年度全区中层处室和基层站所双评议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目标

按照创建新时代“两个健康”先行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的部署,以涉企部门和基层站所为重点,坚持问题导向,紧盯作风顽疾,对中层处室和基层站所开展多维度、动态化、全覆盖的监督评议,以评促改、以评促廉,着力提升参评对象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服务发展的水平,为“奋战1161、奋进2019”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二)评议对象和评议人员

双评议活动评议对象为区级机关部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的所有中层处室(含服务窗口)、基层站所,重点突出涉及“两区”建设、重大项目建设、民生服务等领域的中层处室和基层站所(具体名单在机构改革后另行公布)。

评议人员由办事服务对象、企业负责人(突出重点招商引资企业和规上企业)和社会各界代表组成。

(三)评议内容

1.聚焦中心、护航“两个健康”情况。是否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正确履行职责,打好“三大攻坚战”、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等;是否认真兑现“‘两个健康’新政 80 条”等系列政策,切实提升营商环境,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2.优化流程、改进服务质量情况。是否把惠企便民作为工作目标,在服务企业、服务民生工作中积极探索、优化流程、提供优质服务;是否积极化解企业群众难题,主动作为、敢于担当、敢出实招;是否存在态度生硬、漠视企业群众的正当利益和合理诉求等问题。

3.依法行政、规范职权运行情况。是否扎实开展“三清单一承诺”行动;是否存在对企业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办事找熟人“挈篮子”;是否在招商引资项目落地、企业扩大再生产、企业日常服务监管等工作中存在推诿扯皮、不作为乱作为,以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

4.廉洁履职、严守纪律底线情况。是否存在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吃拿卡要、利益输送、优亲厚友、弄权渎职;是否存在“小鬼难缠”等各种损害企业和群众利益行为;是否存在其他违法违纪违规问题。

二、评议办法

评议指标由服务对象满意度评价(25 分)、履职成效评价(25分)、12345 政务服务热线评价(15 分)、主管单位评价(5 分)和监督检查评价(30 分)组成。

(一)服务对象满意度评价(25分)

中层处室包括机关中层处室和国有企业中层部门。机关中层处室由机关党委负责实施,以问卷调查等形式开展,每季度开展一次;在区行政审批局设立服务窗口的中层处室由区行政审批局负责实施,每月将评价结果报区评议办;国有企业中层部门由所在国有企业负责实施,以问卷调查等形式开展,每季度开展一次。

基层站所按要求报送当天管理服务信息到评议网络平台,通过短信对参评对象的办件进行满意度调查,派驻纪检监察组根据满意度进行赋分。

(二)履职成效评价(25分)。由派驻纪检监察组、机关党委、行政审批局、滨海集团、瓯飞集团等牵头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制定考核评价细则,负责组织实施,主要根据参评对象提升办事服务质量、护航“两个健康”的典型经验做法等实绩实效进行赋分。

(三)12345 政务服务热线评价(15分)。由区综治办负责实施,定期向区评议办报送有关材料。

(四)主管单位评价(5分)。各单位要按文件要求,对所属中层处室和基层站所开展评议工作,并将评议结果按分值排序于 11 月底报区评议办。

(五)监督检查评价(30分)。由区评议办牵头,派驻纪检监察组、机关党委、行政审批局、滨海集团、瓯飞集团等牵头单位参与,定期组织对各参评对象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以涉企单位和基层站所为重点对象,主要包括明查暗访、受理核查投诉、走访企业效能监测点、汇总纪检监察机关查处问责情况等方式。发现有关问题及时通报给相关主管单位,并抄送管委会分管领导。

区评议办对参评对象各项分值综合汇总后,报区党工委会议研究,确定10个满意参评对象(中层处室7个、基层站所3个)和10个不满意参评对象(中层处室7个、基层站所3个)。

三、职责分工

双评议活动在党工委、管委会统一领导下,由派驻纪检监察组、机关党委负责总协调,评议办(评议办组成人员名单见附件1)设在派驻纪检监察组,有关单位共同做好评议具体工作落实。

区评议办负责牵头抓总,协调有关牵头单位抓好区级评议各项工作落实;牵头制定各类别评议评价标准并监督落实;督促

各牵头单位抓好履职成效评价和日常监督工作;负责组织监督检查评价等工作。

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组织基层站所的服务对象满意度评价、履职成效评价和日常监督工作(详见附件2);

机关党委负责组织机关中层处室的服务对象满意度评价、履职成效评价和日常监督工作;

行政审批局负责组织设立服务窗口的中层处室的服务对象满意度评价、履职成效评价和日常监督工作;

滨海集团、瓯飞集团负责组织本单位中层部门的服务对象满意度评价、履职成效评价和日常监督工作;

综治办负责组织12345政务服务热线评价。

各街道、国有企业要按照全区作风建设的部署要求,参照本实施方案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对内部处室、二级公司科室的评议工作。

四、结果运用

(一)各参评对象的评价成绩作为所在部门单位年度考绩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对评议中产生的 10个满意参评对象将作为先进典型进行宣传,处室(基层站所)人员年度考绩奖按最高档次发放。10个不满意参评对象将公开表态整改,并约谈其主要负责人,处室(基层站所)人员年度考绩奖按最低档次发放;被评为市级不满意基层站所,所在主管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不得按最高档次发放年度考绩奖。连续2年排名末2位的参评对象,建议有关部门按干部管理权限对其主要负责人予以组织处理,并对所在主管单位分管该处室(基层站所)负责人进行问责。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严格落实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本单位评议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分管负责人具体负责,层层分解细化目标任务和工作责任。要认真对照本方案,制订本单位全员参与评议的工作方案,主动开展评议活动,并将评议工作开展情况按要求报所属牵头单位和区评议办。要经常性开展自查自纠,将群众反映的不满意意见作为整改重点内容,明确责任、限时整改,并接受群众监督。要强化责任追究,对存在作风和服务方面问题、损害办事群众利益的人和事要实施“一案双查”,严肃追责、严格问责。

(二)形成工作合力。评议办要加强对评议工作的全过程监督和指导。各牵头单位要根据责任分工,认真制订评议细则,拓宽意见收集渠道,抓好不满意件的回访工作,强化过程的监督和整改落实,切实抓好日常服务评价工作。参评单位要紧密结合行业和工作特点,全面动员部署、整改突出问题、健全长效机制。承担新时代“两区”建设和“最多跑一次”改革等重点工作牵头任务的相关职能部门要落实责任,密切协作,形成合力。

(三)严肃参评纪律。各单位和有关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评议工作要求和纪律规定,严禁少报、漏报、瞒报、假报服务数据;严禁篡改、隐匿、泄露办事群众信息;严禁打听、索取参评人员名单。对出现有关问题的,一经查实,有关评价内容直接计零分,并按照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四)营造舆论氛围。各单位要充分发挥报刊、网络等媒体作用,解读本单位和参评对象的职责范围、分析解答群众疑问、宣传作风建设中涌现出的好做法、新成效,在醒目位置设置参评单位亮相牌,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宣传部门要加强对评议活动的宣传报道,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附件:1.温州浙南产业集聚区中层处室和基层站所双评议活

           动工作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

         2.2019年度基层站所评议活动评议办法。

 

 

 

 

附件1

 

温州浙南产业集聚区中层处室和基层站所

双评议活动工作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

 

为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根据《2019年度全区中层处室和基层站所双评议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决定调整区评议工作办公室相关人员,名单如下:

召集人:赵立强(区党工委委员、机关党委书记)

            徐贯荣(派驻纪检监察组

主  任:吴昌游(派驻纪检监察组

副主任:朱丹璇(区党政办)

姚海云(区机关党委)

唐春生(区综治办)

章湘慧(区行政审批局)

成  员:黄婵娟 派驻纪检监察组

王友珍 (区机关党委)

        杨安鸽 (区综治办)

陈  蓁 (区行政审批局)

联系人:黄婵娟  王友珍

区评议工作办公室设在派驻纪检监察组,由派驻纪检监察组、机关党委负责总协调,区直有关单位共同做好评议具体工作落实。

附件2

 

2019年度基层站所评议活动评议办法

 

基层站所评议活动评议指标由服务对象满意度评价(25分)、履职成效评价(25分)、12345政务服务热线评价(15分)、主管单位评价(5分)、监督检查评价(30分)组成。

一、评议方式

(一)服务对象满意度评价(25分)。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基层站所每日报送当天管理服务信息到评议网络平台,通过短信对参评对象的办事件进行满意度调查,并根据满意度进行赋分。满意度调查统计结果定期通报给有关主管单位,满意度排名靠后的参评对象,由评议办对其主管单位领导进行约谈提醒。

(二)履职成效评价(25分)。由街道领导班子对辖区内基层站所进行综合评价(10分)和集中述职测评(15分)组成。集中述职测评由街道在每年11月组织辖区的基层站所(对有多个管辖区域的基层站所由区评议办牵头召开协调会,随机确定其所在评议街道)负责人召开集中述职大会,邀请社会各界人士评议;社会各界人士包括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街道行风监督员、村居干部、党员、企业人员以及群众代表;由各街道印制测评表(不少于120份),按照四个方面的评议内容对基层站所进行满意度测评。请各街道于12月中旬前完成此项工作并将结果报评议办。

(三)12345政务服务热线评价(15分)。由综治办负责组织实施。

(四)主管单位评价(5分)。各单位要按文件要求,对所属基层站所开展评议工作,并将评议结果按分值排序于11月底报区评议办。

(五)监督检查评价(30分)。由评议办牵头,组织对各参评对象及其主管部门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形式包括公开监督电话、设置投诉邮箱、设立作风效能监测点、电话回访、群众投诉核实、明查暗访、随机检查、专项督查等。

1.作风效能监测点、企业负责人(突出重点招商引资企业和规上企业)评议(15分);

2.作风建设监督员评价(5分),评议办召集区作风监督监督员定期、不定期对评议单位进行明查暗访,重点对办事效率、服务态度、环境卫生、工作纪律等情况进行检查,当场进行满意度测评。

3.日常监督检查(10分),主要包括受理核实投诉、明查暗访、随机检查、专项督查、走访企业效能检测点、汇总查处问责情况等形式。

二、加分项目

1.基层站所本年度获得区级、市级、省级、国家级先进的,

可在年终总满意得分中分别加0.5、1、1.5、2分。获得多项先

进的,不实行累计加分,取其中最高分值项予以加分。

2.本年度工作信息被区双评办录用的,每录用一篇,可在年终总满意率中加0.2分。该加分项目可累计加分,加分最高值为1分。

3.所有加分文件需提供文件依据,若符合条件,但在加分项申报日期截止前尚未出台表彰文件的,可凭表彰单位书面证明(盖章),予以认可并加分。

三、扣分项目

1.基层站所工作人员因廉洁自律、行政效能等问题被查处的,按以下标准予以扣分:

一般工作人员被执法执纪部门查处,追究刑责的,每件扣4分;受党纪政务处分的,重处分每件扣3分,轻处分每件扣1.5分;被通报批评、诫勉谈话或书面效能告诫等处理的,每件扣1分;

正副职负责人受通报批评、诫勉谈话或书面效能告诫等处理的,按以上标准的1.5倍扣分;

主管部门自行查处的,不扣分。但若有案不查或瞒案不报的,发现后按上述标准的2倍扣分。

2.基层站所一般工作人员受党纪政务重处分、被追究刑责,取消该基层站所表彰资格。

3.基层站所(包括上年度先进单位)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直接予以“一票否决”,确定为末位单位:

基层站所班子成员受党纪政务处分或被追究刑责的;

基层站所采取请客吃饭、赠送礼金礼品等不正当手段影响或意图影响评议结果的;

基层站所因政风行风建设问题被上级部门查处通报的,或因安全生产、综合治理等方面出现重大事故,并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出现损害营商环境典型案例,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四、年终综合满意得分计算公式

年终综合得分=总满意得分+加分-扣分。

五、年终综合得分未达到75分的基层站所为不满意基层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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