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星海街道四甲浦水体生态修复工程(第二次)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星海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星海街道办事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位于四甲浦(滨海大道至下横河段),工程总投资:约80万元;招标工期:20日历天(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第六天为工期起算日);工程质量标准:合格;招标内容:种植浮床、水生植物14000㎡,设置太阳能曝气机6台,喷泉曝气机7台,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投标人须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省环境污染治理工程总承包(水污染治理或生态修复类)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 6月13日至2019年6月19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在浙江至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温州市鹿城区黎明西路236号国际贸易中心三楼0309室)购领招标文件。其他时间自行与招标代理公司联系购领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3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壹万陆仟元整(¥16000)。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请投标人在“浙南产业集聚区小型工程招投标管理服务中心交易系统”(http://60.190.114.252:6182/t9)注册报名,通过审核后点击缴纳保证金,根据提示的账号汇入投标保证金(不支持柜台转账)。具体注册手续见公告附件。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单位银行基本账户汇出,投标保证金不收取现金,不得通过投标单位分支机构或第三者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须在开标时间前到账,未到账的将影响投标结果。请投标人自行把握保证金缴纳时间,因跨行、跨地区等原因引起的延迟到账,概不负责。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6月25日09时30分,地点为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局滨海17路与金海一道交叉口(经开区新行政审批中心4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局网站“公共资源交易”栏目(链接为http://www.wetdz.gov.cn/col/col1316362/index.html)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星海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至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姜先生 联 系 人:周晓北
电 话:0577-555602030 电话:0577-88101918、13615877994
附件:1.发投标人资料.rar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星海街道办事处
浙江至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