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房屋所有权人:
根据《温州市市区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管理办法(温政令【2014】14号和《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温州市区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补偿工作的实施意见》(温政发[2013]101号);《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4号)、《温州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等有关规定,本单位从2019年6月 17日开始,组织专业工作人员对温州市大罗山隧道及接线工程(新川大道)一期2标项目范围内房屋进行入户调查,为确保入户调查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入户时间及工作内容及范围:
1. 入户时间:2019年6月 17日至2019年6月28日。
2. 以温州市大罗山隧道及接线工程(新川大道)一期2标项目土地勘测定界红线范围为准。
3. 工作内容:对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土地使用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
4. 调查中介机构:温州市浙瓯房屋征收事务有限公司。
二、 工作要求:
1. 工作人员应佩戴上岗证,对房屋现状进行现场记录、摄影并存档。
2. 请各房屋所有权人在入户时家中留人,配合入户调查,并准备下列证件:
① 产权人身份证、户口簿及营业执照等原件及复印件。
② 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四份表、规划许可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证件的原件与复印件核对无误后,原件退还给房屋所有权人,复印件交工作人员存档。
3. 调查结束后,本单位将调查结果在征地房屋补偿范围内向房屋所有权人公布。
联系人:李跃泼 联系电话:86828088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天河街道办事处
2019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