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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省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18〕73号)和《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中央财政部分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18〕90号)等文件,2019年省财政拨付我区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1万元,省级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万元,省级高耗能农业机械报废补偿0.2万元。
我区现实际可用资金: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1.88万元(历年结余0.88万元),省级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万元,省级高耗能农业机械报废资金1.64万元(历年结余1.4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