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公安工作,协助分管政法工作、消防工作。协助联系交警五大队、星海街道。
潘国杰,男,汉族,1963年12月生,浙江温州人,1983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80年7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
1980.07--1983.06 空军长春第一飞行预校新疆第八飞行学院飞行专业学员
1983.06--1990.12 空军第八飞行学院成空飞行训练基地飞行教员
1990.12--1996.06 成空航空兵飞行训练基地二大队中队长、副大队长、大队长
1996.06--1997.09 成空航空兵飞行训练基地二大队副团职大队长、副参谋长、基地副主任
1997.09--1998.01 温州市公安局民警
1998.01--1998.03 温州市公安局水上分局副局长
1998.03--1999.06 温州市公安局水上分局副局长、主任科员
1999.06--2002.11 温州市公安局水上分局制政委、主任科员
2002.11--2009.09 温州市人民警察训练学校副校长(正处长级,其间:2003.08--2005.12参加中共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本科班法律专业学习)
2009.09--2011.10 温州市公安局三垟强制戒毒所所长
2011.10--2015.08 泰顺县委常委、公安局长
2015.08--2018.04 温州浙南沿海先进装备产业集聚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党委委员,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局长(副县长级)(2013.09--2016.07 中共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经济学专业学习)
2018.04-- 温州浙南沿海先进装备产业集聚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委员,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局长(副县长级)